白文选的脑袋,伸进小黑屋里,“将军,烧猪蹄子熟了。”
他又将一件士兵的号衣,递给李自成,“闯王,委屈你,得把这件衣服换上。好掩人耳目。”
李自成脱下自己那身旧袍子,换上士兵号服,再提一杆长矛,完全就成了张献忠手下一名普通士兵模样。
白文选又对张献忠说:“将军,徐军师那里,有急事说要找您商议。”
“哦……”张献忠扭头对李自成说:“让文选带你去啃猪蹄子吧,老张不陪了。吃饱了喝足了,要是需要女人,你就跟文选直接说。”
“算了算了,”李自成摆手,“我没你那个爱好,有肉吃有酒喝,我就知足。敬轩,我也劝你一句,以后离着花花草草的远点吧,那事儿百害无一利。”
“嘻,我改不了,到谷城以后,我又娶了一房姨太太,可漂亮着呢,水灵灵得象带露的荷花儿那么俊,明天我带你看看。”
“拉倒拉倒,我不看。”
李自成这个人,向来对女色不感兴趣,他一直到夺了大明天下,也没有弄一大堆姬妾,这和历史上的其它著名“流贼”有很大不同。
张献忠别了李自成,径直来到村外的祠堂里。
此时,祠堂里空空荡荡,只有徐以显一个人坐在屋里写字。他看见张献忠进来,放下毛笔,站起身来,“将军,我刚刚得到谷城里传来的消息,说是林铭球有异常举动。”
“怎么了?”
“据咱们的探子密报,林铭球化装潜行,秘密离了谷城,前往襄阳,将军,此事甚为可疑,您想想,他大摇大摆地来到谷城,威风还没耍足,到襄阳去做什么?而且还隐藏形迹,秘密前往,这不合常例。”
“你说呢?”
“很简单,他去襄阳是找熊文灿的。”
张献忠点点头,徐以显估计得不错,襄阳,是六省军务总理熊文灿的驻地,林铭球秘赴襄阳,目的就在于此。
这事很有些琢磨。
林铭球为什么要去找熊文灿?
张献忠阴沉着脸,倒背着手在祠堂的地面上踱了两步,嘴里骂道:“他奶奶的,林铭球这个狗娘养的,我刚刚送了他这么多礼,八成是要打了水漂了。狗杂种,老子将来一定宰了他。”
徐以显的目光,随着张献忠的身子移动,问:“将军,您的意思是,林铭球去给咱们添坏柴禾上眼药?”
“当然,否则他还化什么装,潜什么行,堂堂的巡按御史,若没有见不得人的重要秘密,还值得这么做么?”
“咱们怎么办?要不要再给熊文灿送点礼?”
张献忠“哼”了一声,摇摇头,“不,现在去送礼,反倒更显得心虚,咱们给他来个以不变应万变,置之不理。”
“可是熊文灿……”
“放心吧,熊文灿那家伙,我了解,他是个纯牌的浑蛋,即便林铭球使坏,也不见得管用。这世上有个真理,那就是浑蛋永远都是浑蛋,你就算加上盐,拌上蒜,放进锅里蒸三回煮三回,别指望着他能变成其它的蛋种。”
“哈哈……”
徐以显给逗得笑起来。
对于张献忠的聪明,他深有体会。虽然有些话说得粗俗不堪,其实是一针见血。
这种聪明是天生的,与文化高低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