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徐为军很快在细节上敲定下来,许哲的三十万和陈乐的十五万和吴异的出资一样属于暗股,参与公司的盈利分成,能参与君为的日常事务,但决策权牢牢的把握在徐为军的手里。
许哲本也不想在明面上与这家公司扯上关系,所以这一条他痛快的答应了。
有争议的是分成上的细节,照徐为军的意思分成比例是按照出资额算,只有这三十万放出去的时候收到的手续费和收回来的利息才分给许哲,其他部分则不算,且他要求按照七三分账,自己拿七,许哲拿三。
而对陈乐他的要求就更苛刻了,分成是七点五对二点五。
拉拢许哲和陈乐的时候徐为军可谓豪气,涉及到具体细节的时候他却一反常态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这倒让许哲对他高看了几分,不过他并没有做出让步。
“为军,照你这么算我们不算是合伙,只是我的投资而已,君为刚起步,每月放出去的金额只有你和二宝知道,分成按出资额算没有问题,但这条款未免太不严谨了我出的三十万放出去才参与分账,那你放出去的钱哪些是我的?哪些又是别人的?在合同和报表上又要怎么体现出来?这都要有个说法吧”,
徐为军笑道:“许哲你放心,哪一笔钱归谁我心里都有数,不会匡你的”,
许哲摆了摆手:“亲兄弟明算账,口头的约定不算,写在纸上的才算,我建议条款上这样写,按照出资额每个月进行分成,每月日统一结款”,
徐为军皱眉道:“可要是哪个月没用到你的那笔钱不就扯淡了吗?”,
许哲道:“当成是公司的现金流也好,当做是公司的资金池也好,放贷出去也好,总之怎么把公司的钱用好是你的事”,
徐为军想了想,点头道:“行,这一条照你说的办”,
“另外,七三的分成不行,我要拿四”,
徐为军笑了:“许哲,找客户、维护渠道、保证收款,每一项都是我在做,每一项都要成本,都是开销,你要拿四不是割我的肉吗?”,
“你认为七三是最合理的?”,
徐为军点头道:“对,这是最合理的,去掉成本后其实咱两差不多就是对半分钱”,
他说的是实情,手底下的兄弟们要花钱的地方很多,去掉必要的开支后他和许哲差不多就是五五分账了之所以要拉许哲和陈乐入伙也是因为他手里的钱真的不够花,这几年帮人收债他和史二宝钱没少挣,可手下那么多兄弟和追债团队也要养,开了公司后虽说是放贷和催收一起抓,多挣了一笔钱,可成本也跟着上去了,是以他现在别的不嫌,就嫌手里的钱少。
许哲对他的情况也有所了解,所以跟他谈起条件来心里才有底气,道:“既然这样,那我们两是七三分,你和陈乐也照这个分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