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旅团,自从克斯特上任以来,全团没有一天是在休息的,克斯特用“抢来的牦牛肉”这一公爵独享的美味诱惑团里的士兵跟着他的方式训练。当然了,这些士兵终究还是真的淳朴,不然那区区几头野牦牛,还不够全团的人塞牙缝的。
然而不和谐的事情,总是会发生,对克斯特的训练方式不满意的人,大有人在。
格里菲兹,他是卡曼一名伯爵家的马夫,伯爵大人曾经在卡曼公国担任财务官的副手,是一名很有爱国心的贵族。当穆摄政向各贵族要人的时候,伯爵大人就把自己家里的马夫、帮工送了好几人给摄政,其中就包括格里菲兹。
格里菲兹这辈子生下来就在伯爵家里做事,负责照顾伯爵的几匹马,每天只需要给马喂饱了干草,洗刷干净,然后带出去跑上几圈。回来以后,要把马房打扫干净,剩下的时间,格里菲兹一般会选择在马房的干草堆里美美的睡上一觉,除了马房的气味不太好闻以外,一切都是那么自由。
可惜,伯爵大人不知道犯了什么傻,居然宁愿自己刷马喂马,也要把他的马夫给送去新成立的军队里,格里菲兹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
刚来军营报道的日子里,事情似乎没有那么难接受,闹哄哄的一群人成了军人,一些贵族军官们同时来到了军营,他们没有太多的要求,只是管束士兵们不要乱跑,做事要听命令,吃的虽然比不上伯爵家里,但也不算太差。
结果事情从新任团长出现以后,就急转直下了。
这个年纪轻轻的贵族,居然扔出了一大套的训练方案,可恶的是那些营长们,都很积极的配合他。虽然说表现好的人有可能成为小队长,可是小队长又不能多吃一块肉,军官的位置只能属于贵族,像自己这种马夫出身的,就算当了小队长,又能怎样。
更麻烦的是所谓的“训练”,一天要往落日山跑上好几回,第一天,格里菲兹就累吐了三回,然后,好不容易以为可以休息了,却被联队长撵着屁股,赶去清扫自己的呕吐物。一辈子跟马粪打交道的自己,从来都没觉得呕吐物会这么臭和恶心。
格里菲兹是一个心思活络的人,还在伯爵家里做事的时候,厨房的大婶总是说自己生错了地方,如果自己是个贵族,一定会成为最顶尖的人才,格里菲兹也是这么认为的。
于是,在第五天的夜里,格里菲兹动起了歪脑筋。
奥狄斯是格里菲兹队里的一个小伙伴,他以前是税务官家的门房,相似的出身和差不多的年纪,让两人很快就成了好伙伴。同样是对新的训练方式的不适应,同样是仰仗着出身的天不怕地不怕,两人躲在角落里偷偷的商议着。
“奥狄斯,咱们溜吧,再这么下去,我可受不了啊。我这辈子都没跑过这么多路。”
“是啊,格里菲兹,你知道吗,今天晚餐的时候,我听到联队长在说,旅团长又有新的计划了,再折腾下去,我也快死啦,我都有点想我每天睡的那个小门房了。”奥狄斯边哭着边说。
“谁说不是啊,我也想我的小豆豆了?”
“小豆豆又是什么啊?”
“是伯爵夫人的小母马,红色的,性子可温和了。”
深夜的十三旅团驻地,静悄悄的,因为是新军驻地,巡逻的士兵并不多,哨塔上的卫兵,也有些昏昏欲睡,昏暗的火光,闪烁着一明一暗的。
斐达也辛苦了一天,现在她是亲卫营的统领了,大家又都知道,她是旅团长大人的侍从,因此都很佩服她。斐达每天都带着自己的三百名士兵一起训练,得益于她身上一半精灵血统的体质,斐达还算适应。
克斯特刚刚巡视完营地,已经去睡了,斐达在门外守了一会,准备离开,突然面色一凝,仿佛感觉到什么。
没有叫醒克斯特,斐达示意屋外的几名士兵跟着自己,往营地后方的黑暗里慢慢靠近了过去。
打定主意说干就干的格里菲兹和奥狄斯,偷偷摸摸地出了营帐,悄悄往西边摸去。营地西边就是落日山脉了,这几天两人已经熟悉了方位。只要能够翻过营墙,那就是海阔天空,到时候跑回王都,往伯爵家里一躲,立刻就没人知道自己的行踪。伯爵当然也没空搭理自己,到时候随便找个理由应付一下,就说身体不行被军队退回来,伯爵也不可能真去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