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能买两千个肉包子的价钱,宋致成功将话带到了本地流氓头子耳朵边上——有一个出手阔绰的人要找他。
流氓不管做到那种程度都免不了身上的猥琐之气,宋致约到的人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健硕,反而又矮又瘦一身排骨,更关键的是,这人还是一个独眼龙。
宋致对独眼排骨的第一印象不咋滴,独眼排骨也没怎么看上宋致,在他看来,面前的宋致穿着破烂,脸上黑乎乎地不知道黏了些什么东西,而且少说也得有五十好几了,这样一个讨饭的人,居然起了找自己的心思?
看在那两千个肉包子钱的份上,独眼排骨这才没有立马走人。
“就是你这个要饭的找我吗?先说好,找本大爷办事要先给足银子,少一分都不行!”
说完,独眼排骨上下扫描着宋致,十分怀疑道,“你身上还有钱吗?”
一上来就谈钱,真俗气,不过这样才好继续往下谈。宋致做了个无所谓的表情,二郎腿也翘了起来,老神在在的样子,看上去绝对不像是一个多年讨饭的人,“这年头往外走两步就可能被扒光衣服,有谁会把钱随身携?”
打仗时期男的也会有被扒光衣服的风险,被抢得连裤衩都不剩一条,宋致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
意识到宋致很可能是在映射自己会杀人抢钱,独眼排骨心中隐隐升起一种自豪感,看来他在外人眼中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又经过几句假模假样的客套话,相互试探,几句话也能将一个鼠目寸光的流氓头子剖析个大概。在确定对方并没有什么大的志向报复后,宋致这才说出了自己的目的,要这个流氓头子点几把火。
“什么?”不出意外,独眼排骨露出震惊的神色,毕竟宋致要他放的火不是一般的火,弄不好是要杀头的。
宋致的眼中闪过鄙夷之色,敏州这种地方到底不高级,连培养出来的地痞流氓都这么没胆色。宋致摸了摸怀里的匕首,他其实不介意一刀结果了这人灭口,但是现在一时半会又找不到好用的人手,他只能再沉一口气。
悄无声息地,宋致从怀里摸出一根黄色的东西,可以算得上是此行所带的东西中最大的杀手锏。
这根东西足有一公斤重,古代的金价宋致不清楚,但现代的他还是清楚的,这块东西价值在三十四万人民币左右,对于一个混日子的地痞来说,这笔钱绝对是他十年都未必赚得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