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代的昏昼暧昧,日子与日子之间模糊成一片,是个适合囫囵度日的好时代。
我抓住一只小精灵把玩,被她咬了手指,她骂我是个坏到极点的家伙,诅咒我只要活在世上一天,就不能得到满足。我不得不告诉她,以她的能耐还诅咒不了我,她一脸哭丧样,好像害怕我活吞了她。
不过为此我就将她放走了,免得我真会想吃了她。灵对肚子可不大好。
从“那天”过去不多久,我意识到他又到大地上来了。
他没能摆脱掉那段锁链,因而我能够模糊感知到他的下落。我一面惊讶于他居然没有想到办法摧毁束缚之锁,一面往他所在的地方赶去。
我在一座牧场的上空看到他。他的级别应当不算很高,所以总到人类并不很多的地方排灾除难。
这就给像我这样的恶魔以可乘之机。
恶魔一向来喜爱挑拨边缘者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引诱可怜人步入歧途我自然也擅长这一点,并且喜欢去做。
更别提,光是能够看到他,已经使我心情愉快。
我变成一匹灰狼,在攒动着的白色羊群边游走,咬伤牧人的犬。
天使注视着我,在白色羊群之上俯视我。
我没有咬伤羊群,但又徘徊不去。绵羊惊慌窜逃。
终于他似乎忍无可忍。
他抓住我的后颈,将我提起来当然不是用手,而是用枪尖挑。
我立马变会自己原本的样子,借机攀住他的肩膀。
结果可想而知,我被长枪直直钉到草地里去,把可怜的蚯蚓和小草给压死了。
在他慢慢降落下来的时候,我看到他脚踝上拴着的那截铁链。
我们聊了一会儿天。
我问他有无试着想办法拆除脚上的锁链。他说没有。
“难道你们天使都不关心彼此的吗?”我问。
“难道你会把自己所受的侮辱大肆宣扬?”
“……对恶魔来说可没什么侮辱可言。就算有,大概也是会的吧。”
在那之后我总会出现在他边上,只要他到地面的凡俗世界中来,我就去找他。
有一回,我找到他时,他停在边陲村庄中的钟楼上,如同孤寂的月亮。
村庄中的人类堆起谷物、烧烤肉类、分发水果,他们演奏乐器、点燃灯火,正迎来秋季丰收的节日。他们歌唱、跳舞,彻夜欢闹,取出麦酒和蜜糖。青年男女相拥着行走在街道上,恋人们互换信物、约定婚期。
我变成一个俊美的青年,走到人群中间去,我抱住一个柔软的姑娘,带着她伴随音律跳舞。我不是她的恋人,但她已经爱上我所变化出的模样。对于夜晚来说,这样也就够了。
我喜欢人类的狂欢节日。
我能够与人类的情感相同,我喜欢沉浸在他们的狂乱、痴迷、疯臆。在清晨到来之前,一切都是黑暗,是花火。
我与那个柔软的姑娘相拥、接吻,她的恋人冲过来将我们分开,要揍我几拳,但我笑着变成蝙蝠飞走了,让他的拳头落在一团黑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