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维希重生了。
这对他而言真是……太悲惨了!
你能想象重新读一遍幼儿园是什么滋味吗?
何况他现在的年龄都不够读幼儿园!
被重重蕾丝包裹得像一个极其夸张的绣花枕头,每天由一群人处理他的大小便问题,三餐是永远的奶糊、奶糊和奶糊,还要忍受保姆们的强吻,他不知道其他可能的重生者是怎么面对这一切的,他度过的每一天都比他在死灵学院就读时还要艰难,要说好处的话,他重新学习魔术的进度是比重生前快了很多,毕竟他除了重新复习他的技艺以外也真没什么可干的——想拯救世界也得自己有力量不是吗?况且,不依靠魔术的力量,他现在连路都走不稳,更别提干别的了。
等到他的力量开始恢复了一点,他就立即启程出发(离家出走)拯救世界了,这不光是因为拯救世界的时间所剩不多,要避免他上辈子出现的那种重大伤亡自然是动手越早越好,而且还因为他无意间听到保姆和女仆们的一个八卦:他的未婚妻马上就要来看他了,而且,还很可能就此住下直到和他结婚那天。
想想他的未婚妻即将以花季之龄陪伴他一个还在吃奶糊穿尿布的娃娃,这是多么伟大、多么令(无关的)人感动、多么让当事者如遭雷击的伟大爱情啊!
路德维希在衷心地预祝他的未婚妻因为找不到他人影而改嫁他人后,飞上了天空,向弗洛拉最大的贫民窟进发。
他已经提前用法术测定过对方大概的方位了——不是他不想找别人,在这个时间点,塔拉还在遥远的海外,罗伯特可能还在故乡的矿坑边学走路,汉娜在中央高原的稀薄空气中进行她的圣骑士结业修行……有足够的才能,能帮助他而距离又够近的,大概也就剩下那一个家伙了,因为今年就是历史上他进入奥利凡特死灵学院的年份,所以他肯定离学院不远——而法术测量的结果也是如此,既然这样,摆在路德维希面前的选择……他没有选择,真的。
飞到贫民窟上方的时候,路德维希向下看了一眼,整个区域完全被重重叠叠的破烂屋顶占满,房屋与房屋之间近得屋檐能彼此亲吻,而在屋檐下不见天日的狭窄道路上,还堆满了各种不值一文但是本地居民认为仍有价值的破烂,任何一个胖子都休想用正常的速度通过这个地方,幸而这地方的居民就从来没有胖的。
这种地形无疑非常适于隐藏一个人,不过有法术的帮助,路德维希非常肯定自己能找到那个人,他把指尖放在口中,吮吸出一滴血,籍着血液开始施展法术——幸亏他的牙已经长了,否则——他真不知道有哪个法术能帮助他快速长牙的,就像他不知道有哪个法术能帮他摆脱身上的尿布的,开发新法术的大师们(包括他自己)从来没把目标放在这方面,真是太糟糕了!
法术快速在他手中成型,红色的微光标识出了他的目标的藏身地点。
他在他目标的上空威风凛凛地降落了下去,他的目标和他记忆中的大不一样,在他的记忆中,对方永远是一副温柔和善的面孔、一对讨人喜欢的大眼睛,不管天上掉火球还是掉刀子都永远不慌不忙,就差没在脸上写着“我是好人”了,而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少年,那凌乱不修边幅的头发,瘦削入骨的面孔,毫不掩饰的、残忍而锐利的眼神,说是刚抢劫过什么倒霉蛋都有可能!
若不是法术的光芒向他确认了对方的身份,路德维希绝对不会把这个像是被驱逐出狼群的孤狼似的人和他的导师划上等号的,这两者也差得太多了一点吧!
这几乎要打乱他的计划,不过,法术没有出错的迹象,所以路德维希最后还是决定按照原来的计划进行——他在附近也实在没看到其他长得像他导师的人啊!再说,就算认错了……死灵师是不会浪费什么的!
他缓缓地降落到与对方吃惊的视线平行的高度,用他最强硬的语气命令道:“阿施塔特的爱德华,跪下!我有话要对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