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很快就得到了当地警方和大使馆的注意,我和高莹作为住在失踪者旁边加上又是中国人所以理所当然地被召去问话。
这两天我的心思都放在担心白千赤的伤势上,根本没在意在我们不远处还住着一个中国女孩。倒是高莹注意到了她的存在,还和她搭过几句话。高莹是这么形容的,那个女孩举止很怪异,她回房间的时候总是三步一回头五步一转身,似乎是有谁在跟着她一样。
按照高莹的证词,警方在监控录像上的确也看到了失踪女孩的怪异举动,不过这一发现远远不如下一个发现让人来得惊奇,警方在监控录像上看到了两次失踪女孩。就是她明明已经路过一次了,但是又从来时的方向又走了一次,这一次虽然步伐和前一次不太一致,但还是频频回头似乎在躲避着什么。
同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一条路不折返地走两次,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们住的酒店虽然是星级酒店,但是并不大,走廊两头并不互通,而且只有一个出口。也就是说一个人从监控下路过两次除非她是从出口进来再折返出去,不可能从出口处进来两次。
当地警方也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拿着监控录像就去鉴定科,想要得出这个视频录像是经过剪辑的。可惜,最后坚定的结果就是这份录像是原生录像,没有丝毫剪辑过的痕迹,也就是说失踪的女孩的的确确是在酒店的走廊里不折返地走了两次。
警方得知这个消息后很快就封锁了我们住的这一层楼,我和高莹无奈之下换到了楼下的房间去,而且还严禁我们把这个消息说出去,并且告诫我们在案件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我们不能离开泰国。
高莹去大使馆问了关于我们被禁止回国的事情,最后得到的答复是我们要积极配合当地警方的调查,大使馆会随时和我们保持联系保护我们的安全。这就意味着我们现在一举一动都在大使馆和警方的监控之下。
就因为失踪的女孩是中国人,我们就被怀疑其中,这件事怎么想都是想不明白的。直到牵线人告诉我们其实失踪的女孩和我们是有交集的。我们这次来泰国办的虽然是旅行签证,但我们和那个女孩都是在同一家旅行社报的团体游,而且就是同一个团,只是她因为私人原因提前来了。所谓的团体游就是打着旅游的幌子去买小鬼,只是我们并没有真正的见过面,我们就直接说了不认识她,但是在警方的调查下我们是应该彼此认识的团友,所以才被当作嫌疑人怀疑。
这么说来,失踪的女孩也是来购买小鬼的。那她又是为了什么要买小鬼,又是为了什么失踪了?
女孩失踪的第三天,警方在女孩的房间里见到了溺死在浴室的她。一个消失许久的人,在被封锁的楼层里溺死了。这个消息很快便传遍了整个泰国,随后发酵到中国的互联网上,最后成了整个世界都关注的焦点。一个成年女性在正常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可能溺死在洗澡用的浴缸里的,因此失踪案演变成了谋杀案,我和高莹正式被当作嫌疑人来调查。
溺死的女孩叫做柯樱,和我们是同一个地方的人,现在是一个记者。警方在她的行李里面找到了很多关于养小鬼的文献资料,在她的电脑里也找到了一些关于养小鬼的一些图片资料和撰写了一半的调查研究论文。警方通过这些资料断定她这一次是为了她的论文才来的泰国。
我之前已经有过被调查的经历,这一次除了审问我的是一个泰国人,其他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审问的全过程都是有大使馆派来的律师陪同的,我全部都是照实回答,除了来泰国的原因,我咬死了说是来毕业旅行的。
还好高莹这个鬼灵精怪的丫头聪明和我想到一块去了,她也是用同样的理由搪塞了泰国警方,并没有说出我们来泰国的真正原因。
后来因为我们两个没有充足的作案动机和没有足够的作案时间得以释放。
开始我还以为只要我们顺利从谋杀案中脱身就可以赶紧把小鬼买到手,回到国内去。谁知道牵线人告诉我们,卖小鬼的卖家现在不愿意做生意要到风声没那么紧的时候才同意和我们见面。据他所说,是因为柯樱之前和卖家已经做过了交易,但是她违背了交易协定悄悄地将他们交易的全过程拍了下来,被泰国警方发现了。
世界上没有一个政府会同意在自己的管制之内会有这样不可控的因素出现。“养小鬼”本就是一件有损阴德的事情,还会迫害很多无辜的人。加上会“养小鬼”的人基本都会阴术,要是任由他们越做越大形成一股势力,到时候政府都无法与之抗衡那就麻烦了。
有光明的地方就会有黑暗,在黑暗的地方只会有更加黑暗之处。这些年泰国局势动乱,各党派斗争不断,民间的百姓也过得不安稳,因此在如今的泰国能够赚钱的都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生意,例如:毒品交易、皮肉生意和“卖小鬼”。多少泰国人为了活下去铤而走险,他们可不愿意因为这么一个小姑娘破坏就放弃了经营多年的生意,韬光养晦才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