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来自负面情绪100
叮咚,来自负面情绪100
从里回来的陈墨决定和庞榭去会一会云庄认识的朋友
森林边缘,一行三人,骑着马进了迷雾森林准备狩猎。
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三个人下了马,陈墨和庞榭的马系在树上,而闪电则任它自由自在地在林边玩耍。反正这是属于皇家的私人领地,很难想象会有谁来偷马。
至于闪电,就算把它放在闹市区,皇家领地上也没几个人有本事能制服它。
兰云和庞榭的箭术很不错,陈墨的箭术虽然差了点,却也超过了皇家普通弓箭手的水平。
因此三个人的收获还不错。三个人的猎物包括一只银兔,一只山猪,一只红狐,三只山鸡。时间已经有点晚了。
不过陈墨和庞榭都还不愿意回去,而以往这种时候往往是陈墨或庞榭劝兰云回家的。虽然猎物中有一只银兔,不过却是庞榭的猎物,而庞榭却连冰狼的影子还没见着呢。既然陈墨和庞榭都忘了提出该回去不知道是真忘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才十七岁的兰云自然也就患上了选择性遗忘的毛病。
三个人的猎物名单虽然增加了,可是陈墨和庞榭都没有遇到他们想遇到的猎物。正在陈墨和庞榭越来越着急的时候,他们面前不到三米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看起来有些古怪的人。
这个人的模样倒不奇怪,反而是特别普通的样子,普通到即使你盯着他看上一个小时,过一天后仍然未必能将他从人群中分分辨出来的地步。奇怪的是他的衣着,他的衣着是三个人从来没见过的款式。那位大叔走到三个人的面前,说出了一句让三个人非常吃惊的话:“你们谁愿意做我的主人?”三个人面面相觑。虽然庞榭已经十九岁了,而兰云才十七岁,但无论是从主从地位还是智力程度而言,这种状况还是应该由兰云来发言。
“大叔,你失忆了吗?”
奇怪的大叔摇摇头。“没有,我不是失忆了。而且按你们的说法,我还是个自由民。不过我需要一位主人,这是我存在的价值。”
三个人又是一阵迷惑。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不过如果这位奇怪的大叔说的是真话,他的确需要一位主人,那毫无疑问应该是云兰做他的主人。
对于这样可能是疯子的大叔,云兰有点迟疑不定。毕竟这样的事太奇怪了。不过如果大叔精神正常,具有高贵血统的皇族贵族多一位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
而如果大叔确实是疯子,顺着他的语气毕竟更安全些。虽然马迪尔是云兰的侍从,而且通过了骑士考试的第一步,现在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了。
但奇怪大叔能够在三个人毫无知觉的情况突然出现在三个人的面前,这实在让三个人有些惊疑。这并不是说具有贵族血统及见习骑士身份的马迪尔胆量不够。恰恰相反,如果有支箭向云兰射过来,马迪尔会毫不犹豫地冲在云兰身前为他拦住,毕竟保护上位者的安全是骑士的信条之一。
可是一个突然出现在三人不到三米距离的奇怪大叔,实在是对三个人造成了相当大的震撼。冒没有必要的风险并非骑士的行为准则。云兰虽然现在还不是一位骑士,但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骑士。所以想了一会儿后,云兰说道:“好吧。既然你需要一位主人,而我又是此地领主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我想我有资格做你的主人。”
说完话,云兰警惕地望着奇怪大叔,观察他的表情。
“那么请进行认主仪式吧。我现在可以从你身上取出一滴血吗?”
“认主仪式?”三个人同时惊叫起来。人类之间是不需要认主仪式的,而这位奇怪大叔看起来明显是个人类。只不过传说中真正的魔族、神族魔兽与神兽也被人类看作魔族、神族的一支,不过真正的魔族与神族是不承认的倒是与人长得一样,而且这三个种族之间也确实有认主仪式这一说法。可一般来说都是人做魔或神的仆人,哪里听说过魔或神做人的仆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