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听到师傅说过一句话,“喜欢上一个人,需要一个星期,爱上一个人,需要五年的时间,而忘掉某个人,则需一生的努力。”
我大概是这样的吧。
用了五年的时间爱上了她,却还没用上五年去遗忘她。
明明已经知道结局不可逆,却还是妄想着能够与她见上一面。
甚至
也罢,至少让她知道我喜欢她就好。
我抱着这样的想法,每天上完课,就从学院里出来,到那个酒吧去,点上一杯啤酒,就这样想等到她来上班。
然而,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我一连几天都没有能等到她。
我感觉我可能是疯了。也许是真的
又是一年的11月11号。我沉默地望着墙上挂着的日历,那黑色的字体刺得人眼睛发疼。
我叹了口气,抱着最后的一丝期待去到酒吧。
今天的酒吧依旧十分的混乱:满眼的霓虹灯,晕染出了一丝神秘的色彩,却是滋生出了深处那见不得人的行为。
我径直来到吧台,照例点了一瓶啤酒,坐到了离那些霓虹灯较远的一个偏僻位置。
等了约莫一个小时,忽然,一个倩丽的身影匆忙而来。
那青发,是她无疑!
“马姐救命!307房间的那群人要,要强,奸我!”她的衣领看上去并不是十分整洁,有几道似是被胡乱拉扯过的痕迹,声音里有着明显的颤抖,足以证明其的害怕。
正在吧台里擦着一个高脚玻璃杯的马姐一脸冷漠地看着青乐,说出口的话更是字字寒冰,“那你就去呗,酒吧里,迎合客人才是你们这些陪酒侍女的王道。”
她愣在了那边。
突然,酒吧又起了一阵吵嚷。
她猛然转头一瞥,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想逃走。
我从位置上站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