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晴经常和这个帮派的人厮混在一起。
非但不以为为耻,反而引以为荣。
她甚至觉得自己能认识鹰帮的人时候一种荣耀。
她觉得自己很牛掰的那种。
那个年代,其实也包括未来很多人觉得当一个小混混是特别牛掰的事情。
跟在一群没文化的小混子后面叫一声大哥大嫂大姐的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他的一样。
于晴就是跟着其中一个大哥混的。
这个大哥没文化,爸妈管不了,特别的叛逆,叛逆到一次他和爸妈吵架撕巴起来了,爸妈打了他一耳光想好好的教育他,结果可倒好,这个大哥直接报警把自己爸妈关到了派出所里。
更可笑的是这一作法非但没有遭到鹰帮那群小混混们的鄙视,大家反而拥戴他,让他成了老大。
他们这群混混无恶不作,唱歌跳舞蹦迪已经是家常便饭了,他们收保护费,调戏小姑娘,一个个的流氓行径让人讨厌。
有时候还会堵在学校门口截一些学生,管他们要钱。
这个大哥今年刚刚二十,年轻气盛的年纪不在学校里接受教育,整天在外面瞎得瑟,能学好才怪。
他早就不是纯洁的小伙儿了。
自从领略了不纯洁的滋味儿后就对这种滋味儿上瘾了。
因为他自己是大哥,就想享受一下子皇上的感觉。
他喜欢祸害纯洁的小姑娘,还得是那种无权无势的,因为有权有势的小姑娘惹不起,而且家教很好,父母管的严格。
于晴成了中间的帮手,欺骗小姑娘和她进这个鹰帮大哥一直常住的旅店,把小姑娘推进房间,把房门从外面反锁,然后任由这个大哥在里面祸害这个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