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章 陈经理倒台(1 / 2)时代的灵魂首页

90年10月,因挪用公款、行贿索贿、吃拿卡要、作风糜烂等多个原因,江华物资公司经历陈可飘被依法控制。并且在一年后被判处最长的有期徒刑20年。到91年夏季,陈可飘的儿子陈万松突然得到消息,自己父亲的很多证据都是他的专职司机江运昌师傅给司法机关提供的。

这个陈万松很不简单,表面看是个回国投资的商人,其实他在国外留学和创业期间就已经和一些暴力组织建立了一定的关系,用旁人不知道的方法获取了自己的第一桶金。又用第一桶金产生了第二桶金,以致万万金。当他腰缠万贯之后,他又作为政府招商引资的对象被引进国内投资建立自己的合资公司。

强横、果断、思维敏捷、性格坚毅、心狠手辣是熟悉他的人对陈万松的评价。回国不到两年,他的万松国际集团就发展涉足多个领域,广泛的在文化娱乐、商业、餐饮、旅游开发、造纸等多个领域开拓了局面,据说他的集团中还有一些港台商人的资本。尤其是万松文娱公司在他的整个商业帝国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是他的大本营。

谁也不知道陈万松和陈可飘之间有没有不止表面上看的深层次关系,陈可飘的被捕,曾经让陈万松费尽心机去运作,希望依靠关系网把陈经理捞出来送到国外去。在陈万松得知了江运昌是父亲被捕判刑的重要推手之后,他的手下放出风声,要给江运昌一家好看。虽说是要你好看这类风声,可轻可重,但以陈万松的风格,绝对是轻不了的。

看来,岳爽的消息还真是有点道理,江泳博是真的遇到了可能出现重大危险的局面,梅勇也真是为了贴身保护他才留级的可能性相当大。

陈可飘之所以能在自己做副经理和经理的九年时间里随心所欲的捞取金钱和各种礼品,而且还在生活作风上相当糜烂,弄的部分知情人士敢怒不敢言,关键就在于他背后的“保护伞”“靠山石”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陈可飘出事的经过和案件审理的过程,江泳博甚至他父亲江运昌都不完全知道,虽然江运昌曾经也作为证人上过法庭,可毕竟并不是最重要的证人,而江运昌又什么都没有告诉江泳博,以致江泳博甚至还不如梅勇知道的信息多。

其实岳爽知道的也非常少,那是他从一个酒店服务生的朋友那里打听出来的。这个酒店服务生刚好碰到一个喝醉的律师、一个半醉的检察官和一个想捞人的大背头在高级包房里密谈。按理说,这么机密的事情是不应该有外人在场的,巧的是三人中的一人到门外接听电话,也许是酒醉了,说话就没有那么谨慎了。

酒店服务生是岳爽女朋友林夏的哥哥林冬,他也是在喝了酒吹牛的时候被时刻尖着耳朵收集各类情报的岳爽给听到了。再别有用心的旁敲侧击一下,岳爽大致就知道了不少的消息。

江运昌把陈经理平时小恩小惠的赏赐和赠送全都用箱子封了起来,后来陈可飘被人告了,他也就是顺势添了一把火而已。

陈可飘不是江运昌出卖的,但最关键时刻的一把火是江运昌添了柴帮忙的。陈可飘也算得上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典型了,他倒在一个女人的肚子上。其实,反腐的斗争当中,大多数贪官或者腐败者都离不开“背后的多个女人”。

陈可飘糟蹋了很多收到他权力控制范围的制约的企业里的女职员女公关,就连他那扶不上台面的老婆张艳都知道。可他老婆就是个农村出来的胆小怕事的农村女人,年龄比陈可飘还大两岁,自从陈可飘发达以后,“糟糠之妻”就下了堂,但张艳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哪有勇气去揭发他离开他?

一次一批彩电来到百货公司,大家都在疯抢,各自找关系来走后门,想提前插队买到这些当时的名牌彩电。如果按照程序,有的人恐怕起码要等上半年才能买到彩电,也没办法,那是个物资稀缺的时代。

彩电这些消费品本来跟物资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物资公司一般是管理生产资料的。可是陈可飘和他的后台老板却眼见着彩电那么赚钱,并且还是大家疯抢的对象。于是陈可飘就把彩电和家电销售这一块从百货公司生生给抢了一半过来。

也就是说,以后市里要去彩电厂、电冰箱厂、电风扇厂、洗衣机厂提货,百货公司和物资公司要一起行动。如果按照计划,市里今年有5000台洗衣机的指标,那么物资公司也可以拿到2500台。

有人希望早点拿到自己订了货的家电,就不得不找关系拖门子,送礼物请客吃饭。当然价钱是说好了,国家也不许销售者提价销售,于是百货大楼也好,物资公司也好,他们不能提价销售,那就收礼来确定谁先谁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