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修女呀,怎么了?”桃瑞丝眨巴了两下他的大眼睛,我这才注意到,他的瞳孔是浅蓝色的。
毛衣在慢慢下滑,我眼疾手快,替他拉了上去,可能我的尺码有些大,他太瘦了,和陈歌差不多。
“是个老修女吗?”陈歌问。
“对呀,她之前专门找到我的,问我想不想见到蔷薇。”
“谁提议去的咖啡店?”
“没有人提议去,只是路过。”
我和陈歌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桃瑞丝问:“怎么了吗?”
“没事,也累了一天了,洗个澡换身衣服吧。”陈歌捏了捏鼻梁,不想再说了。
桃瑞丝钝感力很强,他问我浴室在哪,洗澡途中还隔着门跟我吐槽我的洗漱用品不好用。
他探出脑袋,我在厨房,没听见他在说什么,他又大了声音:“江舟——”
“小点声,你要死啊!”陈歌拍了拍他的头。
“哦哦哦!”
“怎么了?”我从厨房出来,发现他光着身子,冷的直打颤。“你疯了?不穿衣服?”
“不是啊,我没有……没有……”
“没有内衣?”陈歌问。
“嗯嗯嗯!”
“我去给你买。”陈歌说。
“不行,你这样下去,不是明摆着被抓吗?”
“那怎么办?你让他光屁股吗?”
“你不是有几条吗?”
“我有洁癖。”
之前舔我手的时候可没说有。
我翻了个白眼,指挥道:“去做饭,桃瑞丝,把身上水擦干去房间,我去买。”
“你?”陈歌挑眉。
“不相信我?”
“没有,去吧。”
“一点不关心我的死活?”
“那我去你又不让我去。”他还委屈上了。
“好好好,我的命不值钱,我去我去,在家乖乖等我。”我穿上外套,“顺便把尸体处理一下,有点恶心。”
“只有分尸了。”
“去浴室弄,弄完搞干净。”
“知道。”
我特意围了个宽大的围巾,遮住了大半张脸,头发也听桃瑞丝的全部撩到后面用黑色发夹固定,确实不一样了。
刚下楼,就看见对面两个看报纸交头接耳的便衣。
我这一趟出来,也不是单纯为了买内衣的,我问了陈歌蔷薇家的地址,打算买完之后绕个路去看看。
蔷薇上班的服装店还开着,我往里看了一眼,蔷薇并不在。
我在另一家店里买了内衣,想着桃瑞丝没衣服穿,又买了两身衣服给他,还有陈歌和我的。
他不是说我的洗漱用品不好用吗?行,我给他买新的。你要问我哪来的钱,当然是把谢南尔给我的表卖了。
当初有多清高,现在就有多打脸。
果然啊,到哪都是需要硬通货。
蔷薇家楼下倒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我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上了楼,陈歌还把钥匙复刻了一把。
钥匙插进门里,往右一转,开了门。
蔷薇家里和陈歌说的一样,很干净,我脱了鞋,踩在地板上,朝浴室走去。果然在镜子上看见那行小字,抱歉。
我又进了卧室,“对不起了。”打开了她的衣柜门,没翻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倒是翻出一个带锁的盒子。
我用头上的发夹打开了锁,里面是一本很厚的日记本。第一页是1974年,前面都是些她在老家读书的日子,没什么稀奇的。从1978年开始,就是她独自逃到柏林那一年,日记终于发生了变化。
她在那一年就认识了埃尔文。
埃尔文是那个修女的养子,和她一样是个孤儿,被修女捡到养在身边。日记的语言很细腻,蔷薇对埃尔文的感情也从单纯的哥哥发生了变化。
最后面,是一张合照。
“桃瑞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