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下了马,肩并着肩、头抵着头,坐在一处矮矮的小山坡上眺望星空。卓云鹭一手紧紧地握着孟和的手,另一只手抚摸他的手背,忽而笑了起来。
“嗯?”孟和有些莫名其妙,“阿鹭,你笑什么?”
卓云鹭拉起孟和的手,放在眼前,说:“孟和,你知道中原将女子的手比作柔荑吗?意思就是说,那双手如同茅草的嫩芽一样柔嫩纤细、美好动人。诗经中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大概所执就是那样柔软、惹人怜惜的手吧。”
孟和听了,立刻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的手宽厚、骨节分明,手掌处有一层薄茧,是长期骑马射箭留下的。虽然也很白皙,但肯定比不过女子的纤纤玉手。
他不由得有点懊恼:“你是说,我的手握起来不舒服,不可能像诗句里说的那样了。”
卓云鹭笑着点点头,又摇摇头,都把孟和整懵了。
只听他说:“唔,你这双手的手感,确实差了一点,不使劲都握不过来。但是我这么握着,特别有真实感。我就想啊,这是孟和的手。这手干燥温暖,没那么娇嫩,甚至还有不少细茧,可是很有力量。我就想握着这么一双手,一直握着走下去。我真想把你的手和我的捆在一起,用最结实的绳子,谁也解不开!”
他说话的语气淡淡的,又无比真挚,让孟和的鼻尖禁不住地发酸。他用力回握住卓云鹭的手,攥得有些疼,但谁都不想松手。
可是……
“明日……”过了许久,孟和终于鼓起勇气,问,“明日一早,你们就动身启程吗?”
“嗯。”卓云鹭的声音闷闷的,“战事结束,苏德也已经即位。无论作为将军还是使臣,我的任务都完成了,再没有理由继续待下去了。”
孟和长长地、重重地叹气。明日卓云鹭就必须启程,回长安复命。而他自己必须遵循当日对皇帝的承诺,不再与中原权贵有任何往来。上次他们分别,再见面是三年之后。这次分别,又不知多久才能再见。
气氛变得凝重,分别总让人无可奈何。其实他们两人相识五载,真正在一起的时日加起来,却少得可怜。聚少离多仿佛是常态,每一次相聚都显得格外珍贵。
卓云鹭吸了吸鼻子,刻意换上个轻快些的话题:“你们草原的星空,怎么无论何时,都这么好看啊?上次我还说北易郡的星空和苍狼的很像,如今一看,还是草原上的更美。”
的确,他们面前银河如洗,点点星光似乎触手可及,美得如梦似幻。
孟和顺着他的话说下去:“这就是自然的美,没有任何修饰,就是好看。我打小就喜欢看,这么多年了都看不够。”
“那咱们以后,也找一处特别美的地方住下来,好不好?”卓云鹭说,“那里的夜空也一定要很壮阔,星星和月亮都很璀璨。那样万一我走丢了,你也能顺着星光和月光找到我。”
孟和笑着点头,可是视线被水汽蒙住了,让他看不清卓云鹭的脸:“好,我答应你,一定!你是猫妖吗,听说妖怪都最喜欢吸收月华星光的,果然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