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和心灵手巧沾不上边的人,用中途休息的时间研究了半天,我才勉强将她的头发扎成了书上的样子。
而路雪直接剽窃了我的成果,在我给她扎了一遍之后,她就能够完美复刻了。
我告诉她赶路的时候记得把头发扎起来,方便活动。
我对自己的成果还是挺满意的,横看竖看都相当满意。
就像周天乐说得那样,这个发型的确很适合路雪。
只是...
大家都有看见身边熟悉的人换发型的经历吧,不管怎么样,还是需要一段时期的适应期的。
好吧,也许是我太怀旧了。
没想到,那之后的第三天,我就重新看见了我们初见时,她那一头凌乱的短发。
地上是她剪下来的白发,白沙嗅了嗅,虽然被那位微卷的发丝挠得打了个响鼻。
她看见我醒了过来,打着哈欠对我说了声早上好。
“你怎么又把它剪了?你不是想留着吗?”
我好奇地问道。
“每天解开扎起来好麻烦,而且长发也不好洗,剪了的话,早上起来也不用特意把头发弄直。”
路雪满不在乎地说道。
原来是三分钟热度啊,倒是很有这个家伙的风格。
的确是现在的路雪更加让我熟悉。
“再说我这样子不也挺好看的吗?毕竟我...那句话叫什么来着,对,天生丽质难自弃。”
“确实还是这样比较适合你。”
我点头肯定道。
她有些诧异地看着我,睁大了眼睛好像在看着什么不可能存在的事物,使得我一阵莫名其妙。
“陈闲,你又生病了吗?”
“要是平常你一定会这样的。”
她双手抱胸,翻了翻白眼,随后摆出嫌弃的表情将脸扭到一边,弄得我很无语。
我平常是这样的吗?
这家伙绝对是在故意丑化我的形象吧。
不过,现在的我并不打算跟她计较,可能这就是大人有大量吧。
“抓紧赶路吧,差不多快到了。”
是的,经历了将近二十天的路程,我们终于要到达此行的目的地了。
不过我的心情却并不喜悦,似乎总有一层淡淡的雾霭,笼罩在我的心上,在预示着此行的结局。
我的确不是一个乐观的人,希望我这不吉利的预感不会成真。
......
越接近目的地,白沙就表现的异常兴奋。
东嗅嗅西舔舔,看起来对这一片很熟悉。
也许它就是从这一片地方跑过来的,遇到我们之后,又被我们重新带回了这里。
我们一直没有把项圈戴到白沙脖子上,一方面是因为项圈是带给人看的,告诉别人这是条有主人的狗,可现在这年月,找个人比找条狗还费劲,自然没有了这个必要。
另一方面,白沙似乎很不喜欢那个粉色的项圈,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我们没有给白沙拴绳子,但它好像知道我们要去哪儿,一直跟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