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她记事起就与秦暮关系不和,基本上都是单方面被他碾压。
秦暮听后挑了挑眉,缄默不言。
早上没吃饭,季繁星就拉着他找了家小饭馆吃饭。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家饭馆不大,但味道却是十分正宗美味。
“你还记不记得这里?”
年少时,他们几个大着胆子偷跑出来,买了火车票来帝都玩。结果带的钱不够,只能找些便宜的旅馆与饭馆。不过就算是这样,他们也是玩的很开心。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几人就被警察找到,送回了家。
秦暮看了看四周,点头,“记得。”他靠坐在椅子上,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说:“我记得你在火车站差点被拐卖。”
这段黑历史被提起,令季繁星有那么一点窘迫。
是的,要不是她从小战斗力惊人,她真的就被人贩子拐走了。
她还记得,那时候是秦暮冲过来救的她。
季繁星咬着筷子,说:“还好你救我了,不然现在陪你坐在这吃饭的女朋友,肯定不是我。”
“不会有别人。”
这的环境嘈杂,季繁星的注意力又在服务员身上,所以她根本没有听清楚他说的话。
在菜上来之前,她帮他把碗碟用开水烫了烫,又擦拭一遍,才递给秦暮。
“菜来了。”服务员十分热情,将菜上齐后,看了看季繁星,说:“妹子,你长得真好看。”
人家眼神干干净净,只是很单纯的夸赞她而已。可秦暮听后却是沉了脸,沉声道:“这是我女朋友。”
服务员是个一根筋的,傻愣愣地点头,“嗯,她是你女朋友,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