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男人名叫王大脚。
是赵大娘的亲小弟,同时也是村里出了名的懒汉。
赵大娘娘家的情况跟刘氏娘家的情况,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赵大娘的娘,也是连续生了好几个闺女后,才在晚年的时候,盼来了王大脚这么个宝贝疙瘩。
从小啊,王大脚就被如珠似宝的宠着。
家里什么好吃的都紧着他,干活呢,又从来不让他上手。
于是乎,王大脚就酿成了好吃懒做的个性。
前几年,王大脚媳妇还在的时候,王家的情况还稍微好些。
毕竟王大脚不干活,也还有他媳妇干活养活一大家子。
可自从王大脚的媳妇儿被活生生累死后,王家的情况就一天不如一天。
确切的说,只是王大脚一人的情况一天不如一天。
王大脚一共有两个孩子,两个都是女儿,一个十五岁,一个十四岁。
两人都已经到了能下地干活的年纪,并且这两人也不像王大脚那般懒惰,相反,她们像极了她们被累死的阿娘,勤奋肯干到不行,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不过跟她们阿娘不一样的是,她们并不会无怨无悔,不求回报的给王大脚提供饭食。
王大脚如果想吃饭,就必须跟她们一起下地干活,否则就丁点吃的都不给他。
王大脚一个被娇宠着长大的独子,能受得了这种气?
他当即抬手巴掌,想要给他那两个不孝女一人一个大嘴巴子。
然后,王大脚就被打了。
王大脚自小好吃懒做,哪怕就算是有男女之间的体格差异,他也打不过经常下地干活的俩女儿。
他打人不成,反被两个女儿给轮流抽了十来个大嘴巴子。
从那之后,王大脚就老实了,不敢再继续懒在家中,开始下地干活。
可他活了三十多年都从没干过活,哪可能一夕之间改变?
不过是装模作样下了几天地,他就受不了了,宁愿挨饿都不肯再干活。
但是呢,他一个活生生的人,又总不能真的把自己给饿死了。
于是,他便开始在村中偷鸡摸狗。
今天去李婶子家偷个鸡蛋,明天去吴大娘家偷两个土豆,后天又去二牛叔家偷几把野菜。
反正只要是住在清水村的人家,几乎都被王大脚给嚯嚯过。
几个正在说话的妇人,本就看不惯王大脚,又听王大脚说出这种贬低女人的言论,顿时心生不满,一个个的阴阳怪气。
“是有说法,说女人再怎么厉害,也越不过男人去,不过这男人啊,这得分是哪种男人。”
“像县太爷那种当了官老爷的男人,自然是富贵媳妇再怎么厉害,也是越不过去的,可就你?”
几个妇人睨着王大脚,眼底的不屑几乎都快溢出来了。
“就凭你这样的男人,别说是比富贵媳妇厉害了,你压根就不配跟富贵媳妇相提并论!”
“人家富贵媳妇现在一天能赚好几百文的钱!你呢?你能干什么?偷东西吗?”
“岂止啊,我听说富贵媳妇的生意现在是越来越好,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赚上一两银子呢!”
其实现在生意好的时候,万舒一天就能赚上二两银子。
不过哪怕已经是减半的份额,也仍旧让王大脚感到震惊。
他听了妇人贬低他的话,脸色涨得通红,原本是想生气跳脚的,一听一两欣喜,眼睛蹭的一下就亮了起来。
“一两银子!?万舒真的能赚一两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