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七章 烤红薯(1 / 2)重生后的我只想学习首页

林欣来乡下玩几天。

昨晚打电话时,她说想出去旅游,但不知道该去哪里。

中秋分明是团圆之月,中秋本是团圆之月,却依然有人感到孤独。

张子连想了想,觉得与其说去著名景点去人挤人,那倒不如去冷门的地方散散心。

比如——乡下。

于是林欣便做了一回行动派,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算是收留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孩子吧。

至少张子连是这么认为的。

张子连郑重的放下笔,满足的看着被点上最后一个句号的英语试卷。

至少英语作业算是彻底拿下了,可以给自己十分钟的休息时间。

然而他刚冒出这个念头,林欣就抱着一沓请柬走了进来,脸上还带着一丝兴奋。

“张子连,我们来写请柬吧。”

“你?”

林欣点点头。

她的莫名自信让张子连想起来当年颇为流行的一个梗。

‘奔波儿灞,你去把唐孙师徒除掉。’

‘我?’

嗯,林欣的自信和九头虫对奔波儿灞的自信有的一拼。

将请柬全部堆到桌上,又兴冲冲的跑了出去,不一会,把爷爷的毛笔和墨水拿了过来。

然后将打开手机相册,里面是一张她拍下来的红纸上的亲朋好友的名单。

手机一旁的则是爷爷正式写好的一份,用来当做格式的模版。

张子连大概估算了一下,空的请柬应该是有多的,起码是留有写错的冗余的。

如果爷爷不出错的话,应该是足够林欣嚯嚯的。

林欣学着爷爷的摸样,拿起毛笔,沾了沾墨,看着红纸上的名单,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一笔一划地写着。

然后,废纸+1。

再然后,废纸+2。

到第三张时,林欣终于发现自己的字总是不够完美,她有些沮丧。“好难啊。”

张子连笑了笑,说道:“毛笔字不同硬笔字,得慢工出细活,下手要有轻重,不然每个字都长得像一团糊,你自己都看不懂。”

林欣点了点头,她看着张子连,眼中带着一丝求助。

张子连接过毛笔,虽说他不擅长毛笔字,但毕竟从小跟在爷爷身旁,耳濡目染下,写的倒也有几分神韵。

林欣坐在一旁,她的目光落在张子连的字上,眼中羡慕的神色。

“你写得真好。”

“你看我写,看我这个字是怎么写出来的。”

不论毛笔字还是硬笔字,写好一个字的方法都是大同小异。

比如一个新郎的‘陈’字,那两个点要如何才能点好看,若不看别人写一篇,便永远也写不出上浅下厚的感觉。

新娘的‘谢’字,用毛笔就极容易写成一团,这时候如何下手就要轻,如何顿笔,回笔,如何架构关键点,这里光临摹字帖是很难真正的学会的。

因此,光照着字帖练,光看说明,很难真的学会。

而一个字,又能看出来一个人的性格。

爷爷的字苍劲有力,每一笔都透露出岁月的沉淀。

而张子连的字则随性潇洒,每一笔都透露出青春的活力。

至于林欣……她一定是个性子较急的人,在处理细活时,便会以快点完成任务为目标,而不是认真仔细。

林欣只感觉在自己面前,一扇新世界的大门缓缓打开。

“所以看别人写的字多了,潜移默化的也能写好字是吗?”

“嗯,这个理没错。”

林欣抿着唇,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夕阳西下,奶奶开始准备晚饭,张子连便去帮忙。

灶火旺盛,火光映照在他的脸上,让他的轮廓显得更加深邃。

林欣站在灶火旁,她的眼睛中带着一丝好奇。

“张子连,可以烤红薯吃吗?”

张子连看了看灶火,又看了看林欣已经清洗好的两个大番薯。

这还是爷爷上午刚从地里挖出来的。

林欣的大概以为就像是烧烤一样,那两个签字串好架入灶中烧烤。

“这样烤的不香,晚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