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白脸紧咬牙关怒声抱怨了句:“这小子不能死!”
立刻起身紧握步枪,头也不回的对黑脸吩咐道:“我先到前边去看看,你押着这仨小子随后跟上!”
说罢,打起十二分精神注意着四周情况,脚下快步逆溪流而上。
望着白脸渐行渐远,黑脸面无表情的扫了眼三人,扣动扳机“嘭!”一声打在他们脚下。
“啊!啊!不要杀我,不要!不要杀!”三人立刻鬼哭狼嚎般求起饶来。
可预想中的死亡并没到来,丁三的脸上却多了一只清晰鞋印。耳畔传来黑脸冷声一喝:“快走,别耽误时间!”
白脸一路小跑,视线时而扫向溪流中。碎布兽皮越来越多,血红色也明显比刚刚更加浓郁了起来。
心中有种极其不好的预感,失血过多的时候,即便这人当时还有一口气,以现在的条件也根本救不过来。
他们只是巡城治安队,只学过一点自我包扎和急救。看着水里源源不断的鲜红,恐怕失血早就过半了?
暗骂一声:“!”
累成狗似的跑了一天半,最后只带个半截尸体回去,中队长不骂死他们就怪了。
无意间再次望向水中,瞳孔骤然收缩。急忙赶到水边细看后,整个人都倒吸一口冷气。
直径一公分左右长约尺余的一截骨头,带着大量碎肉赫然沉在水底。
白脸的呼吸一时间猛然急促了许多,急忙举枪警惕周围。
这是被分尸了么?
一滴冷汗缓缓滑落,现在他已经不求对方还活着。能留下个完整的脑袋拿回去交差,那就先祖保佑咯!
从最开始的快步疾行,立刻改为缓步警惕。速度一下子慢了两三倍,可他心中的紧张感却越加强烈了。
一块骨头能落到这里,以这并不湍急的水流来看,分尸现场应该不会太远。
抬头仰望两侧高山,不自觉吞了口口水。他已经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周围,仔细寻找着有大量血迹的地方。
只要找到第一现场,顺着痕迹找尸体还是很快的。手里握着的步枪,几乎已经成了他心中全部的安全感。
秋季风大,又何况是这高山深涧里的水边。虽然暖阳晒在背后十分暖和,但依旧挡不住迎面吹来的冷风阵阵。
找到了!
不经意间瞥向右侧山根,几大块破碎兽皮引起了白脸的注意,急忙握紧武器小心走过去。
随着血腥味越发浓郁,眼前慢慢呈现出一片血迹斑斑,貌似惨烈异常的搏斗场模样。
紧锁眉头细细观察良久,沉思了片刻轻轻一叹。再看脚下竟有一簇动物毛发,捡起来一撮一闻:“狼毛!”
急忙举枪警惕,尤其是人类根本钻不进去的刺叶灌木丛,更是他所关注的最重点区域。
从现场情形来看,嫌犯应该已经死了。被这些狡猾而富有效率的畜生盯上,肯定就是不死不休一种结局。
秋季,可是动物储存过冬食物的好时候,虽然野狼不爱留食物,但现在是能吃多饱吃多饱。
毕竟冬季找食物的难度太大,能多储存点脂肪总是好事。
刚刚警惕起来,就突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沙沙”声。心中顿时一惊,急忙举枪瞄准。
只见二三百米外,一条灰色身影迅速拐进一块巨石后。
愣神的空档手指反应略慢,但依旧毫不犹豫的扣下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