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自己的吃相全落在众人眼里,包括诸葛凝霜,毫无疑问,这种吃相也就从向下里走出来的穷小子才能做的出来,素质稍微高点的都不会这么做,只会细嚼慢咽,在亲朋好友面前怎么吃都无所谓,但有外人在场,就得时刻保持绅士,矜持,不能让人瞧不起,这就是他们所谓的修养。
什么修养不修养,在生命面前,是选择活下去还是带着尊严死去,没人愿意选择死亡,但却一个个嘴上说的宁可站着生不愿跪着死,难道就不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吗?卧薪尝胆的故事没听过?怕是这些人还不曾真正的面对过死亡。
看到阎长麟这个模样,诸葛凝霜都不好意思说是她带进来的了,丢人现眼,这混蛋不仅蹭吃蹭喝,见风使舵,而且毫无形象的啃着龙虾,之前对他的评价太多了,看来他只是个当自己的保镖,并不适合做自己的未婚夫,光凭这几点,就可以向爷爷提出解除婚约,自己也可以不用担心那天会被逼着结婚。
该吃吃该喝喝,在意别人的眼光干嘛,只要自己活的健康平安就行,医生也就那么几年,做什么事情还要在意这个在意那个,这样活着不累吗?
吃光了龙虾,喝了一瓶红酒,阎长麟擦了擦嘴角的油渍,意犹未尽,装出一副刚从大山走出来丢了行李的打工仔的模样,苦笑道:“这龙虾真的吃不饱,才两三分饱,常少,我能再点几样东西吗?常少可是让我们随便吃喝的,我都有点羡慕常少每个月有俺么多钱了,不像我吃也吃不饱穿也穿不暖。”
蹭饭也要有蹭饭的底气,
其他人来蹭饭是因为都是常平的同班同学,而阎长麟则是来当常平的小弟的,过来和常平熟络一下,当然只是表面说说,实际上是来坑他一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