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要常驻东宫,段千馥却不必常驻京城。
接下给太子治腿的差事之后,她就去信告知陆珩,要在皇寺附近的陆家别庄住下,免得来回走动。
直至送易庭风离京,她才顺道回了陆府一趟,受到了满府上下的热情欢迎。
不是一般的热情,且过于热情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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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府管事媚笑着迎上前,一张老脸笑得跟菊花似的。
要是北镇抚司的人看到,陆府那位偶尔往诏狱去,客串贴刑官的管事大人笑成这样,大概会大受惊吓。
“大小姐恕罪,大小姐初归府时,府中无女子物事,一应用度都是现采买的,未曾备全。还缺什么,大小姐只管提,我马上去办!”
“我,我就是回府看看,今晚还要回别庄去……”
“可是觉得被怠慢了?”管事轻打了一下自己的脸,“京郊的弟兄们观察许久,才发现大小姐爱穿绯色。怪我,没找到这么多绯色的料子,府中已经往江南采买去了。但大小姐喜欢的桃花簪已经快备好了,满京的簪娘都在忙这活,今儿就送来。”
“大小姐,看完簪子再走?”
“阿馥回来了?”陆珩匆匆从府外进门,“为父着人把你的院子重新布置了一番,看看合不合意?”
“那个,阿爹,我真的不会久留,不必费心。”
“这怎么行?”他叫来两个儿子训斥,“是不是你们冷落了妹妹?叫你们去搜罗些女儿家喜欢的玩意儿回来,送去妹妹那里,办了没有?”
陆闵之,陆朝之兄弟俩面面相觑。
女儿家喜欢的玩意儿倒是不难弄到。
但段千馥不是普通女儿家。
她喜欢的玩意儿,得去南风馆找。
“我仿佛记得,阿馥对我麾下一小旗,颇有好感。要不……召他来陆府?”陆朝之试探着问。
陆珩沉吟。
“阿馥想养面首?”
“不,不是……”
“把人养在京中,反而比养在别庄安全,不会有人敢来陆府窥探的。”
段千馥惊呆了。
她来到山南日久,也渐渐体会到,山南对女子之苛刻。
比如她徒弟,跟人贩子聊了两句,就要被逼着喝毒酒自尽,亲娘还对她喊打喊杀。
她爹,竟然像山北那些,给自家女儿找通房郎侍的主夫一般,还主动给她纳侧?
“老爷,不妥。”管事摇头,
对嘛,她爹大概是受她母亲影响,想法才比较偏向山北中人……
“小旗不会伺候人,还是给大小姐找些清倌。”
段千馥:……
“真的,真的不用,我只是因为要在皇寺为太子治腿,住京郊便宜些……”
段千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说服陆珩别给她安排夫侍,并不要试图把陆府搬到京郊去。
然而,到了离府的时候,陆珩还是给她安排了个貌美护卫。
还正好就是她在返京路上,一直对之大献殷勤的那俊俏小旗。
所以,她爹还是没打消念头,想给她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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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下见过千户大人。”
那小旗老实抱着佩刀,对领了父命,送段千馥出城的陆朝之行礼。
“见过大小姐。”
“足下怎么称呼?”
“属下姓米,名唤米进。”
“哦,米大人。米大人离京做我的护卫,可耽误前程?”
“不耽误。能护卫大小姐,是属下之幸。”
米进一张脸白白嫩嫩,像个白面团子似的,笑起来露出一对小虎牙,娇俏可爱。
陆朝之以为,段千馥下一步,就要开始说骚话撩人了。
但她看着兴致不高,打过招呼,便缩回到马车里,没了动静。
嗯?
他妹怎么不撩了?
行至城门处,有妇女怀抱个三岁女童,正在排队出城。
拥挤磕碰间,有人撞了那妇女一下,一个不小心,女童就从妇女怀中脱了手。
那女童摔到了行道中间,恰好摔在米进马前几步。
“大人!停一停!”有百姓下意识喊了一句。
米进自是听到了。
但他不在乎,仍面不改色地控着马。
陆朝之反应过来,想指挥米进勒马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马蹄眼看就要踏到孩子身上。
行人都不忍地捂住眼,不敢再看,但也没人敢吭声。
那是锦衣卫,朝廷鹰犬,可先斩后奏。
城门周围鸦雀无声,百姓们死死捂住嘴,连惊呼声都不敢发出来。
这时,一团绯色从马车内冲出,直接护在女童上方。
“阿馥!”陆朝之瞪圆了眼。
米进一惊,连忙死死拉住缰绳。
但马蹄还是落了下去,在触碰到段千馥的后背之前,被她反手攥住。
顿时,人仰马翻,马匹剧烈摇晃,米进缰绳脱手,被甩下马背。
段千馥抱着孩子,飞身踏碎马头,顺便借力,足下一点马尸,在米进落地之前,用另一只手把他捞到怀里。
她勾起唇角,对米进粲然一笑。
一瞬间,米进有种错觉。
她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