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章 行政部门:别来找我(1 / 2)什么讼棍,我只是普通律师首页

庭审场内。

根据目前的答辩情况,江如风已经稳稳的站住了有利的一面,杨龙在短暂的沉默过后,也明白了这一点。

现在的原告,占据有利的一面,这是毋庸置疑的。

关键的是责任划分的问题。

而责任划分,涉及是否是开发商的欺诈,导致的合同无效。

换句话说,开发商欺诈已经是明显的事实了。

他需要做的就是,即使王林和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属于开发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他也必须要把这个责任推给王林。

只要推推卸成功了,那么...他们这一方,就不需要承担太多的赔偿了。

反之...

如果对方一口咬定全部都是开发商的责任,法院还同意了这个观点,原告方的诉求,要求赔偿三百多万,是可能会被法院判定认同的。

“占据不利的位置了...”

“这个江如风,是怎么搞到那么多年以前的宣传标语的!”

杨龙眉头紧皱,心里默念着。

此时,江如风看向被告方席位,满脸笑意:

“根据我方现有的证据,已经可以证实被告江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属于欺诈性合约。”

“合同无效,应该属于江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的责任。”

“基于这种情况,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

如果是开发商存在着隐瞒,欺诈重要事实,导致的合同无效。

而且过错行为和房产增值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房产增值的损失。”

“所以...”

“我方提出来的诉求是合理的,江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应当满足。”

“...”

“等等。”

杨龙出声打断了江如风的陈述。

“我方认为原告方的这个陈述有一定的问题。”

“什么问题?”江如风看向杨龙。

“刚才原告方提出来的这个证据的确能够证明江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在售卖的资质方面有着一定的隐瞒。”

“可是....”

“这些广告标语,是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的。”

“也就是说,广告当中,可能存在虚假的事项。”

“当事人王林,在从广告当中,从销售人员的话语当中了解到江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手续齐全。”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他有没有实地的去接触这些东西,他有没有到房管部门,去了解这个东西啊?”

“如果他没有真实的去了解,虽然说地产公司在宣传上有一定的问题,可是他本身没有去确认这个东西,那属于他自身的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需要他去承担责任的。”

“所以...购房以及签署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作为购房者轻信开发商,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而且...这一部分应该是主要责任。”

在某些案例当中,的确有当事人在粗心大意的情况下轻信他人被判承担一定的责任。

这个案子...

也可以适用这种情况。

所以,杨龙直接提了出来。

不过当江如风听到杨龙用这种方式来要求王林承担责任后,看向了被告方房管部门。

张连成注意到这一幕,皱了皱眉。

不是,现在已经判定我们房管部门有不作为的行为了,你还把目光落在我们身上干嘛?

只听,江如风开口道:“刚才庭审上审判长对于房管部门已经作出了不作为的判定。”

“在当初购房时,房管部门没有起到一个监管的行为。”

“导致江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出现了销售资质不全的房屋。”

“这件事情房管部门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