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6章 律师不重要,律师好不好很重要(1 / 2)我要做法官首页

“被告你再回答,是用谁的账户操作?”

彭刚的语气不急不徐,听不出来有什么情绪。

但方辰可以感受到他这个问题的急切。

刚刚郑发在阐述平台规则的时候说漏了嘴,所有老人的账号都是用他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的,然后由他来操作。

那这里面的灰色空间可太大了。

如果账号全部都是郑发的,也没有明确协议约定或者事后追认,则老人们转给郑发的钱可以是借款,也可以是委托投资款,具体性质要看进一步查明的事实。

前面已经投入亏损的款项,老人们都自认倒霉,而且已经去公安局做了受害人登记,他们就等着早日破案退赃。

后面投入的款项,其实郑发有没有用于重新充值提现都两说。

也许是反应过来了,郑发说道:“这些账号都是用我的信息开户的,但实际使用人是原告和旁听席的各位。”

方辰一边记一边心想这种陈述还不能固定事实,只要原告否认就要用其他证据去查明。

然后他就听到了从原告席传来了李海峰中气十足的声音:“是的,没错!”

“别发愣,记。”

方辰十分无语地将李海峰的确认记入笔录。

这是给机会不中用啊!

“那本案的转账也是用的这些账户进行操作的吗?”

彭刚还想继续找补。

“不是。”郑发回答。

方辰看不到彭刚的表情变化,但他听见审判席上传来长舒一口气的呼声。

“解释一下。”

郑发显然是没有意识到彭刚提问和要他解释的真正用意,很认真地回答:“因为我的账户余额比较多,所以我想着先用我的账户去操作提现还给原告,就相当于把原告和旁听席各位爹爹婆婆的钱先弄回来,然后再慢慢要回我应得的那部分。”

然后他真的就详细解释了一遍如何操作。

但在平台关闭的前提下,他只能口述,没办法演示。

总的来说就是某些电商平台的套路,先用真金白银购买虚拟货币,再用虚拟货币兑换虚拟产品,虚拟产品才能进行一系列交易操作,提现也是要将虚拟产品兑换成真金白银。

其中的弯弯绕不是一句两句话能说得清楚的,但方辰严重怀疑这个以黄金投资为主打的平台到底有没有真的购买黄金。

郑发嘴里什么金苹果、金豆、金条之类的虚拟产品说得头头是道,但明眼人一听就知道这是骗人的,变种的庞氏骗局而已。

投资没有任何标的物,所谓的购买黄金也只是虚拟的电脑数据,交易结果并不会和真的黄金挂钩。

前期如果真的有人赚了钱想离场,说不定平台还可以兑现,让他去做免费的广告。

但盘子越做越大之后,总有一天新进入的冤大头手里钱的弥补不上想要离场之人的应得投资利益。

包括李海峰在内的老人们还听得直点头。

郑发也不是什么好人。

平台暴雷以后,他大概率是知道后面的一次提现是假的,所以故意向老人们要钱去补自己的亏空。

但名义上还是为他们去操作提现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