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7章 水中血(1 / 2)败火之旅首页

手杖从地面,杵到墙上,作为一道阻挡的神符。

脏脏包稍作停顿,身体不能前行,但是依然从手里投掷一块石头。

直线。

比抛物线速度快很多。

作家自行弯腰躲避。

石头还是经过墙壁反弹后,落到他背上。

“他,我举报他,意图对若男不轨,还有,若男去哪里了?你把她藏在了哪里?”脏脏包抓住手杖,好尽量控制自己。

“两个人?那我们之中,肯定有人抓错了。”大佬爹试图抢走话语权。

“你不看看这是谁。”我帮作家整理碎石,同时撕掉他胡子。

“哎呀,复活了?”大佬爹推开手杖,比出拳头。

“我猜猜看,”我踩了大佬爹一脚,让他到一旁去休息,“作家你一直守在对面,然后想趁机躲避一段时间?”

“没想到你们居然来。还有,我乔装打扮,为了看看除了脏脏包以外,还有谁会起谋害之心。”作家把胡子扔过去。

“你这狗东西,还说我?你把若男藏哪里了?藏哪里了!”脏脏包说着要去捡地上的钢铁晾衣杆。

笃笃!

心腹用手杖敲了敲地。

脏脏包抬起头,然后一口烟雾吐到了脏脏包脸上。

我从未旁观过精神入侵。

这是第一次。

那对视,仿佛也就毫厘之间。

烟雾正在脏脏包脸上散开,随即心腹就往后打了一个踉跄,即将倾倒。

我和大佬爹同时扶住他。

“脏,脏,很脏。”心腹嘴中说道。

脏脏包却两只手抱住头,坐下来,躺下来,蜷缩身体,左右摇摆,很痛苦的样子。

“心腹,我可以问一下,你看到什么了吗?”我帮他整理长袍。

“作家虽然恣意妄为,犯了大忌,好在都是比较熟悉的范围。但是脏脏包,就如同,一个森林里面,爬满了鼻涕虫。”

大佬爹听到后,赶紧拍拍小腿,看看屁股,仿佛虫子上身了般。

脏脏包已经在地上发颤,偶尔翻两个白眼,口吐白沫,开始胡言乱语:

“若男,祭坛,若男,等我,若男……”

我走过去,抓住他手:“脏脏包?掏耳棍是从若男而来,对吗?脏脏包?”

“扶到车上,让他休息会。”心腹说着往前走。

“心腹?我们要……告诉他吗?”我拉住心腹的长袍裤脚。

作家听到这句话,努力从我们三个人脸上,找到一些答案。

顷刻,他抿着嘴巴,闭上双眼,低下头,预感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心腹没有回答,径直离开。

五个身躯,一起回到了马车上。

前后坐两个,都面向中央,脏脏包躺在地上,好不容易睡去。

沉默。

四匹马却嚷嚷起来。

因为无论谁,也没有给它们发出指令,到底该去何处。

作家左手指跟右手指过不去,这么熟了,还在打架。

大佬爹打了一个哈欠,但是立马发现不太好,顺便活动下巴来缓解尴尬。

我看着脏脏包手背上的摇篮,那本该是他和若男梦开始的地方。

心腹起身,走向驾驶位,他有所犹豫,但依然给马布置了目的地。

十秒后,马车行进。

心腹回来:“他估计要睡一会,暂时不会醒,没关系,拿出来吧。”

大佬爹发现目光慢慢聚集到他身上,于是眼睛看向上,思考着,到底要拿出什么。

我从大包下来,直接从他怀中取出羊角,然后放到地上。

“我以为,我迟早会惨死在这凶器之下。”作家开口说道,然后左手抓右手,强行停下扳手指的动作。

心腹重新坐下,转过身面对作家:“你先说,他醒来,我会继续问。”

“都是他,他杀的,分斗,贵元,可能,还有若男,都是脏脏包,他现在没了身份,独自一人,正好下手。”

“那么,目的呢?为什么对你们要这样做?”心腹看向我们,再把目光回过去。

“我不知道,可能是因为我们……我们……”作家继续掰手指。

“因为你们,未经允许,却在精神世界信马由缰,还带上了若男,对吗?”心腹语速平静,和我想到了一块。

“不不不,前面对,后面不是,说来你们不信,是若男,带上了我们,是她邀请我们。”作家把目光停在羊角。

“为什么,你认为那是凶器?亲眼见过?”心腹用手杖点了点。

“见过,没见过。作家吞吞吐吐。

“到底见没见过?”心腹面无表情,咄咄逼人。

“我从未亲眼见过,倒是若男,给我送来一张。”作家这才打开双手,“我把它夹在了书中。”

“那张纸上,正是画着这个?”

“对,几乎一样,特别是当分斗和贵元相继惨死,却留下线索后……”

“你去过他们家?”我打断道。

作家点点头。

“但是你刚才说,分斗也和你们一样,不守规矩,但是他看上去不太像。”我揣摩道。

“你为什么会想到他们?”心腹继续问道。

“我不认识他们,还是因为若男,她失踪了,但是那羊角图案,我按图索骥,查了过去。”作家看向脏脏包。

“继续。”

“发现脏脏包直接从羊头上,砍下了羊角,然后我一路跟踪,才发现了后面的事情。”作家捏起拳头,愤愤不平。

“我打断一下,”我举起手,“你也看到贵元了?遗忘祭坛?”

“是的,我原本把信给你们后,打算继续跟踪脏脏包,哪里知道,后来在遗忘祭坛也碰到了你们,那里是禁区,我也不差这一次。”

“你刚才说分斗和贵元相继惨死,你说,我忍得住。”我抓住大佬爹的手。

“他划开了自己的肚子。”作家言简意赅,却勾勒出一个充满幻象的场景,然后做了一个敲脑袋的动作,并指向羊角。

“我们在那里,似乎跟喝醉了一样。”大佬爹提醒我说道。

“我还是没搞懂,既然脏脏包已经离开福报摇篮,按理说,没有资格审判你们,并且,也没有理由要把分斗和贵元牵扯在内。”

我走到脏脏包身旁,对他保留着最后一丝希望。

“这个嘛……”作家结巴了。

“我知道了,”大佬爹举起手,“因为他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作家眼珠朝身旁瞟了瞟:“这里只有婚姻,没有爱情。”

感谢作家。

大佬爹不是大城市的人。

鲸姐说过一次,她做梦而我提前醒来的梦呓:

爱情……

看见你自己,忘了你自己。

那就是爱情。

比如我吃大猪蹄子,看见它,然后忘记它,这,就是爱情。

大佬爹居然连爱情是什么都不知道,可笑。

我默背三遍,好不容易抓住了他一个小辫子,事后必有大用。

笃笃笃。

心腹一直没开口,这才制止了我们在犯规的边缘徘徊。

“你说你来自哪里?”心腹问我。

“鲸落湾。”我干脆利落。

“分斗和贵元,你好像认识?”心腹想到了什么。

“嗯嗯,也不是很熟,他们就是前两天,提前回到了大城市。”我脑中正在拼凑一些碎片。

“你还记得你放走的那个独角怪物吗?”心腹有点难为情,只好把眼睛看向大佬爹。

大佬爹接过亢奋起来,接过话:“它不是怪物,是独角半人,也是鲸落湾。”

我立马清了清嗓子。

“哦哦哦,不对,是鲸落湾外面那些荒野丛林。”大佬爹补充道。

我直接给了他一拳。

马车拐了一道弯,一束光照射进来,刚好打到心腹脸上,他好像并不在意我们和乡巴佬的关系,而是呈现出一丝笑意。

我的记忆碎片,还在重组。

看来他似乎几近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