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的事,陈倾一直以为除了周远辉以及林樾本人,别的人不可能知道。对方是怎么掌握了这个情况,又拿出来做文章的?
她完全没有时间去细想原因,即便被突发情况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她也没办法延迟整个庭审的进程。
“我方当事人提出的解约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双方并未签订解约合同,原合同默认有效,不能作为是否违约的依据。且自代言人合同签订以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信任虽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基础,但缺乏信任并非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法定理由。”
接着,陈倾迅速在手头有限的资料上找到了与此有关的文件,证明工作室与林樾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继续合作关系,合同存续期间虽然工作暂停,但林一衡依旧是其工作室艺人。
“综合以上所述,代理人认为被告林一衡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违约,请合议庭综合审理此案,给本案以准确定性,判决被告林樾不承担违约责任。”
陈倾陈述完己方诉求之后,对方代理人站了起来,阐述原告方最后的诉求。
“我受本案原告贺朝广告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我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评议时斟酌采纳……”
张成国律师说过那一句话之后就依旧保持着坐镇状态,只有他的助理继续滔滔不绝。
“综合以上所述,代理人提出应由林一衡补充完成原合同未尽事宜,并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这是本人的最后一点代理意见。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本案原告诉求有理,请求法庭依法支持,被告辨称无理,请求依法驳回。”
双方的当庭辩论至此结束,陈倾这时候觉得输赢又重新变成了完全的未知数。
合议庭讨论了几分钟之后,决定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