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傲辰吩咐下人不得打扰,所以洪峰此时连门都不敢敲,只在门外来回踱着步子,唉声叹气的,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傲辰早上说他会做星星盒的事,洪峰的性子耿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了,估计要八辈子才能追到钰儿,压根没有领会傲辰的好意,一副天塌地陷的表情,如果靖阳在这,肯定少不了一番嘲笑。
数个时辰后,夕阳西下,傲辰才从房间里出来,伸了个懒腰,活动着身子。
一看到傲辰出来,洪峰就一个箭步飞射到傲辰身前,急不可耐的道:“辰哥,我哪会做那个星星盒啊?让我做那小玩意,还不如让我真的上天摘星星呢,现在钰儿一直向我讨要,我都躲她大半天了!”
“你会做星星盒啊?而且都已经做好了!”
傲辰是故意把洪峰晒在外头的,想讨老婆,总得付出点代价吧?这样将来就算钰儿知道这星星盒不是洪峰做的,至少也会为洪峰的一番心意而感动。
“辰哥你怎么犯糊涂了啊?我哪会做那么精细的东西啊?”
洪峰举起自己蒲扇似得大手,放在眼前反复的看着,就自己这双手去弄那么精细的玩意,就是给自己一百年的时间也做不出来啊?让他拆还差不多。
傲辰也懒的再去点播洪峰了,就他这性子,自己教他追钰儿,难度不比让铁树开花、公猪上树来的容易,还是直接点的好,转身回房,拿出一个崭新的星星盒丢给了洪峰,制作这星星盒的材料并不难寻,早上自己列了一张清单,这儿的下人不到一个时辰就把材料拿来了,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本就是要连钰儿的那个一起做了,只是没想到洪峰居然会不解风情都这种地步,换个人让一个漂亮小姑娘缠着,肯定开心坏了,巴不得缠得越久越好,像洪峰这种男人,一万个里头都挑不出一个来。
傲辰见洪峰竟然耿直到这种地步,也不拐弯抹角,直接的道:“你无药可救了,回头署上你的大名,这东西就是你做的了!”
“这……”
洪峰原本是想让傲辰帮忙做一个,没想到傲辰竟然早已经做好了,而且做的更彻底,居然让自己来署名,这种冒名顶替的事,这辈子连想都没想过,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这什么这,一个小玩意而已,我说是你做的,那就是你做的,你不会连署名都要我帮忙吧?我找碧菡去了……你可别傻傻的马上就把这玩具交给钰儿,怎么着也得拖上几天,假装买材料什么的,等回到中洲,你们再见面就不一定什么时候了!”
说完,傲辰丢下正一脸纠结的洪峰,径自离去了,自己都帮到这份上了,他要是还讨不了钰儿的欢心,就真的没辙了。
“碧菡,在吗?”
碧菡和琉璃的房间离傲辰住的地方不远,拐个弯、几步路就到了。
“公子,有什么事吗?”
碧菡没让傲辰多等,说话间就打开了房门,琉璃那可爱的小脸也一同出现在了傲辰眼前,笑眯眯的,想来是猜到傲辰这次来的原因了。
“给你!”
傲辰也不多说什么,直接就把手里的小木盒递给了碧菡,这个自己连名字都没有起的小玩意几乎都快人手一个了,再这么下去,都快成二两银子一个的路摊货了。
“谢谢公子!”
碧菡没想到傲辰竟然这么快就做好了,原本准备了许多感谢的话,可话到嘴里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就凝聚成最简单的一句。
琉璃抱着碧菡的胳膊,跃跃欲试的道:“嘻嘻,菡姐姐,这下你也有了,一会我们打开后放在一起,肯定很漂亮,就像我们一起在星星里跳舞似得。”
秦歌有意让利,仅仅两天的时间就结算清楚了,所有的货物均由秦歌派人送到码头,而傲辰他们则轻装简行的去南宫家,准备再购买一些东西,毕竟剩余的银票带回南荒是不符合生意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们就此告辞吧!”
听闻傲辰等人要离开,秦明杰等几个受过傲辰指点的人一大早就等着为大家送行,人生五大恩,分别是父母的养育之恩、上司的知遇之恩、妻子的共苦之恩、师父的栽培之恩、最后是救命之恩,授艺之恩也算是栽培之恩的一种,不管在哪,都不会是一件小事。
明杰听到傲辰要走,急忙道:“君公子,再等等吧?秦哥昨夜连夜出城,说是要为三位公子准备送别礼物,到现在还没回来……”
“不用等,我回来了!”
明杰话音未落,秦歌那豪迈的声音便从城堡外传来,一行四骑,身后还牵着三匹无人乘坐的骏马,一匹乌黑如墨、一匹鲜红如血、最后一匹洁白如雪,长长的鬃毛披散着,奔跑时、四只蹄子仿佛不着地似得,连不懂马的几女都看出这三匹马俱是日行万里的神驹。
秦歌强忍着心疼,都不敢去看自己送出的三匹马,这好马就跟美人一样,没有男人会嫌多,朝着傲辰等人拱了拱手,翻身下马,亲自把那三匹骏马牵到傲辰几个人身前,颇为得意的道:“分别在即,秦某琢磨着咱爷们就没有不好马的,这三匹马都是我马场里的马王,真正的万里挑一,任何一匹都不逊于我的黑煞星,送与三位当坐骑,聊表一番心意。”
明杰没想到秦歌连夜准备的礼物居然是这三匹骏马,为秦歌这次的大方感到了惊讶,秦歌是个马痴,特意在城外的一处地方建立了一个辽阔的马场,驯养了近十万匹骏马,一是日常需要、二是为他驯养好马,特别是黑色那匹,与黑煞星是同父异母,自己曾经想试骑都不让,说是这几匹马就相当于他的老婆,不能试、试了要出事,这会居然舍得把他老婆送人了?
“多谢秦兄割爱!”
傲辰虽然不像秦歌嗜马成痴,但鉴别的眼光还是有的,好马难寻,毛色这么纯正的就更加难寻了,这三匹马的毛色油光发亮,眼神中都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味道,显然都还未经驯服,浑身的肌肉蜿蜒起伏,充满了一种力量美,平日绝对是药材不断的、三五个马夫伺候一匹的,属于那种万金不换的好马,一行人中最好马的洪峰,看到那匹黑马时,眼睛都快拔不开了。
秦歌看到洪峰脸上的神情,觉得自己一番心意没有白费,望着大家郑重其事的道:“下次各位再来南荒,提早通知,秦某必定亲自去码头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