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立人高中进入紧张的期中考复习阶段,裴洵虽然受了伤,但还是每天都去学校上课。
只有晚上可以见到季修远,这点时间他当然不会满足,况且,身为同桌的福利多多,这个诱惑足以让他带伤去学校。
语文课的时候,老师正在台上讲宋代词人秦观的鹊桥仙。
季修远瞥了一眼桌子底,拿笔的右手愤愤地戳了一下裴洵的胳膊,“把手还给我。”
裴洵此刻正把玩着季修远的左手,颇为尽兴,闻少年言,甚是无赖地回了句,“时间不多,让我牵牵怎么了?”
季修远余光扫到语文书上的古诗词,正好学以致用,“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对我来说,一朝一夕都很重要……”裴洵不知想到什么,缓缓垂眸,轻声道。他虽这么说着,还是松开了季修远的手,“行吧,你认真听课,我不打扰你了。”
“我今天看到一句话,只有你变得强大起来,才能无惧流言,无惧他人的目光,甚至是,当你达到某个高度,就会变成别人的榜样,为之效仿。”
季修远低头一边写笔记,一边用只有裴洵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我现在想好好读书,日后强大起来,才有资本和你在一起,藏着掖着的日子,我不喜欢。”
闻之,裴洵不由怔住,他猛地抬起头,颇为讶异地看着季修远,“你,竟然已经想了这么多吗?”他以为,他们现在的关系更像在过家家。
毕竟,季修远喜不喜欢自己,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攻略任务还没结束,这不已经说明一切了么?
可是,还是高中生的他,能想到这一层,裴洵心头忍不住划过一丝异样,眸色愈加清明,染上几分潋滟笑意,“媳妇儿,我更喜欢你了,怎么办?”
季修远红了红脸,咬牙切齿道:“都说不要叫我媳妇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