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6章 钻法律空子的常老二(1 / 2)我岳父是朱元璋首页

“才三百,唉,小人还想着早日把他们都操练出来。”

“如此也才好帮二公子看护着咱们的那些海商船队……”

“放心吧,这一批虽然只有三百支,但是下一批的产量,大概能够翻上一倍。”

常老二面不改色地看着那些正在装弹射击的安保人员。

此刻那场地上满是那弥漫的硝烟,这种熟悉的烟火味,实在是让常二郎觉得十分的喜庆。

毕竟在并不久远的将来,这种玩意,必然会成为大明精锐之师的单兵制式武器。

之所以常老二敢这么明目张胆地在这上海县用火枪训练安保人员。

说起来,还是因为这货钻了《大明律》这部大明国家法典的空子。

现如今大明初期,火药武器的杀伤力虽然并不如后世那么强大,甚至都比不上明中期。

但是,老朱还是朝廷也都早在建国之时,就意识到了这火药武器的破坏性。

所以,在大明立国之初,所制定的《大明律》中,就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

凡民间私有人(马)甲、傍(盾)牌、火筒、火炮、旗纛、号带之类的应禁军器者。

如果私自持有,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自制造并私自持有则罪再加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

非全成者并勿论,许令纳官。

所以,常二郎在最开始搞出燧发枪的时候,就给这玩意定性为火枪。

首先就从称谓上避开了《大明律》上的写得清清楚楚的那些违禁品。

其次,这厮在那老朱来到上海县实地调研过之后,就已然暗戳戳地又去信写给了自己亲爱的姐夫哥朱标。

告诉朱标,你爹来到了我这里之后,对我所做的一切都十分高兴。

并且鼓励我大起胆子,迈开大步,继续深化变革。

努力将上海县打造成大明帝国改革开放的典范县城。

再有就是,上海烟花爆竹厂的各种烟花弹同样得到了你亲爹的欣赏和赞美。

认可了烟花弹这玩意可以军民两用,只要能够保证军方的供应。

同时又还能够惠及千家万户,提高老百姓们的烟花欣赏水平,提振国民情绪很有好处。

还有就是上海县钢铁制品厂的烟花发射器,获得了你爹还有信国公的一致好评。

认可了这种重量轻便,移动迅速,还能够发射威力巨大的炮弹的火炮。

再有就是,你爹已经走了,但是我又有了一个灵感,我准备花自己的钱,用自己的脑子和手艺。

设计一种物美价廉,利国利民的单兵制式火药武器。

被常老二的一通马屁拍得面红耳赤。

再加上一向都很信任常老二能力的朱标,自然也就毫不犹豫地点了脑袋。

告诉常老二,你只管搞,搞好了,搞出成绩了,我来为你向我爹请功。

正是有了这位大明常务副皇帝陛下的鼎力支持。

常老二才敢直接对上海钢铁制品厂下达了开始进行火枪流水线生产的命令。

反正天塌下来有太子爷顶着,而且那三百支火枪,常老二在出厂之前,就已经让人拿了十杆火枪,派出了几位老手送往京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