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亲家母,过来这边坐。”
因为听闵月华说凳子脏,陶秋燕特意去借了两张原木色的凳子,看着干净。
不料闵月华直接反驳道:“别这么早叫,什么时候你儿子能够拿出5000块钱,在杭城买房子再叫也不迟。”
“妈。”看着陶秋燕尴尬的表情,苏馨怡拉了一把闵月华的胳膊。
“好好好,吃晚饭,吃晚饭。”
闵月华高傲的坐在了主位上,看着桌上的菜,眼睛亮了亮。
一共七八道菜,除了一个汤和两个素菜,其它全是肉菜。
有鱼有肉,哪怕是闵月华这个城里人,在家也不敢这么吃。
认为叶北平他们一家人在打肿脸充胖子。
住半个月看他们是不是每天都吃这些菜,一个乡下人家,哪能天天吃得起肉啊。
在闵月华高傲的姿态下,陶秋燕和叶小欣瞬间变得渺小了起来。
叶北平倒是没有什么讲究,去厨房多拿了一双筷子架在盘子上:“阿姨,馨怡,妈,姐吃饭。”
“好好好。”陶秋燕连连点头答应。
时不时叶北平还拿多出来的一双公筷给四个女人夹菜。
“阿姨,尝尝这肉,是我妈最拿手的菜。”
“馨怡你现在要多补补,吃这鱼眼睛,是你最爱吃的。”
“妈,你也要多吃肉,别为了省钱总不吃肉。”
“姐你也要多吃,养好身体以后能有力气带娃。”
。。。。。。
前面三句话还比较正常,最后一句话直接把叶小欣给呛到了。
咳咳咳!
咳咳咳!
什么叫有力气带娃?
带谁的娃?
其它三个人也怪异的看向了叶北平。
倒是叶北平一切如常,自顾自夹了两块肉,大口的吃起了米饭。
闵月华经过刚才叶北平的动作,多出了一些好感。
不是用自己的筷子夹菜,而是用公筷,最起码卫生方面,叶北平还是做得不错的。
第一晚的晚饭吃的非常的顺利,在叶北平不断夹菜和逗笑中,勉强能够称得上过关。
吃完晚饭,陶秋燕和叶小欣去洗碗。
叶北平则是问向苏馨怡:“馨怡,吃了晚饭要不要出去走走?现在天色还早,走走消消食,对身体好。”
“好。”苏馨怡知道叶北平应该是有话要跟自己说,所以悻然同意了。
不料闵月华也站起身道:“我也要走走,一起吧。”
这下把叶北平和苏馨怡给搞无语了。
两个小年轻饭后散步是情调,中间夹着一个大妈算怎么回事?
可闵月华丝毫不觉得自己错在什么地方,目的就是不能让两个人单独在一起。
那样培养感情,只会越来越深厚,她留在这里的原因也有拆散给两个人制造矛盾的原因。
叶北平还是点头答应了。
三个人趁着夜色的黄昏,漫步在乡村小道之间。
只是两个年轻人中间夹着一个大妈,场景有些怪异。
叶北平和苏馨怡走得快一点,闵月华也是跟着走得快一点,他们走的慢一点,闵月华也是跟着放慢了脚步。
再笨的人也看出来是什么情况了。
突然闵月华问道:“叶北平,听说你会修收音机?我看你家也没有收音机啊。”
“哦......”叶北平闻言,笑着回答道:“我是收一些破旧的收音机,然后回来修好当二手的卖出去。”
“正好我跟馨怡办......”
好像这话在闵月华面前说出来容易刺激人,叶北平也就改了口道:“前两天我买了一台新的送给馨怡,本来打算给她解闷用的,就在柜子里,回去的时候我给您拿出来。”
闵月华点了点头,忽然低头看了眼苏馨怡的手腕惊讶道:“馨怡,你这个手表哪来的?我看上好久了,你爸一直不给我买。”
这下苏馨怡尴尬了。
知道自己母亲是一个什么性子,总喜欢跟别人比吃的,比穿的,还要比带的。
光手上那个金镯子,都是自己父亲省吃俭用半年多,才买给母亲的。
叶北平看苏馨怡不说话,他也就解释道:“阿姨,这是我送给馨怡的新婚礼物,如果阿姨喜欢的话,我哪天给您去买一个,不过也就100块钱。”
嘶!
闵月华听见这个价格,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毕竟自己一个月工资才三十多块,加上自己老公80块,一个月不吃不喝才买得起。
没想到叶北平竟然这么大方。
可是想到让叶北平送,她又不说话了。
三个人逛到天黑才回去。
一到家闵月华就去翻箱倒柜的找收音机,想看看叶北平有没有骗她。
只是要让她失望了,在衣柜里还真找出来一台新的收音机。
最后听着广播,有些生气的坐在床上。
“我就不信一个乡下人家,吃的比我好,用的比我好,戴的都比我好。”
听见这番话的苏馨怡差点笑不活了,以前总是看母亲这样,就觉得父亲要遭殃了。
现在羡慕起自己女婿了。
女婿?
突然想到这个词,苏馨怡小脸‘蹭’的一下变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