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并不知道有什么特殊的节日,或者说今天就是没有节日,但两个在外散步的人依旧可以看到不远处天空中的烟花。
时间是晚上太阳落山之后一段时间了,能见度已经比黄昏刚刚日落时低了不少,可以见得两个人在吃饭这一件事情上究竟花了多久。
“可能是哪家店又搞庆典,这种礼炮其实随处可见。”
杨书驰说的没错,但凡有点什么事情都可以整个烟花庆祝一下,顺便吸引一下路人的视线,花一部分钱搞一搞宣传,肯定比隐身营业更为合适。
苏晓晓对杨书驰的解释不做他想,反正她来的时间短,晚上没事的话更不可能在游戏外面呆着而弃游戏仓而不顾,因此或许陪着杨书驰听一声烟花明漫只是此生仅有的机会了。
反正结婚时的礼花大概是听不到的,各种意义上。()
公园旁边的店家并不少,待两人走到公园附近时就能看到那家放烟花的店面了,至少苏晓晓是能看得到了。
少了其他遮蔽物的阻挡,“良辰”的大牌子就露了出来,看店外稍微摆了点东西能看出是一家鞋店,貌似还是品牌店。
苏晓晓对这种东西不是很了解,但细想一下也能知道大概就是连锁比较大,形成了品牌营销策略的商品。就像她以前去拍卖会从来不去小地方的,只会在众所周知的商会参加,除非某个小地方爆出了好东西。
不过好东西哪里是随便一说就有的,反正她没经历过小地方的拍卖会,可能就算有也早就因为没啥背景而被有实力的散人抢了去吧。
前一天刚刚搬来,在买衣服时就已经捎带着给杨书驰也挑了挑,这会儿再以买鞋为借口去别人柜台发狗粮貌似也没意思,尤其他们身后还跟着一条大型犬,可能没那么容易进店。
至于公园允不允许进?正门进不去让狗自己钻空子吧,这么聪明一只狗会被保安拦住?实在不行就外面等着,苏晓晓觉得杨书驰的战斗力应该比狗强,因为她在与对方贴身的时候摸到了对方藏在衣服里的枪。
好想有自己的枪啊,苏晓晓依旧对更方便快捷的杀人方式念念不忘……
还没有走到公园大门处,从较为远处的马路口就已经有了个体户的小摊贩售卖情况,一路望下去大多都是油炸速食,一般人闻着是比较香的。不过苏晓晓鼻子很挑,杨书驰也刚刚吃完美味的一餐,在提不起兴致的前提下再来闻这些重油重盐的东西就有些平淡了。
“我能说我是第一次来这边吗。”
“大忙人”杨书驰居然是头一次来这边,但这里毕竟不是他头号家乡,事业也在主大陆外面,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你可是大忙人,事业有成蒸蒸日上。”苏晓晓故意用着夸大的口吻吹捧一下,而后接着说道:“看来本小姐要肩负一下带你领略世间风光的任务,以后有时间的话可以去不同的地方赏玩一番。”
“干嘛?我说得有错?别捏我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