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狩三年,对于汉帝国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年份,风调雨顺,丰收在望。
年仅二十六岁的司马迁,编纂了一部著名的历书,初名为《元狩历》,以‘元狩’命名,其用意就十分明确:就是想要敬献给皇帝刘彻。
不料,刘彻对这种按照上古音律‘八十一分’的历书,心存疑惑,认为不够严谨,便干脆让一应官吏、太学博士们‘鉴定真伪’。
一时间,天下的大读书人们都有活儿干了,时不时的聚在一起议论、验证或反对。
司马迁因此而名声大噪,得到刘彻的器重,简拔为郎官,让他留在自己身边整理藏书、撰写政令文章。
后来,刘大胡子觉得司马迁这人不仅才华横溢,人品也不错,耿直而博学,且还游历天下整整六年……大手一挥,便让他成了太子舍人。
于是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刘据刚走出宿舍门,便看见院落里站着一位身材魁梧的红脸汉子。
只见此人身高八尺有余,器宇轩昂,膀大腰圆,浓眉环眼,留一口十分埋汰的络腮大胡子……刘据皱眉问一句:“汝、何人?”
这厮分明是一個石梁那样的莽夫,却偏生一袭青衫,高俄冠带,搁这儿充什么大读书人呢?
你猪八戒戴眼镜,装什么大学生呢?本逆子最讨厌别人装逼……呃,是司马迁啊,那算了。
一听这个膀大腰圆的‘假读书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司马迁,刘据一下子就不嫌弃了,哈哈大笑:“原来是司马子长啊,幸会幸会!”
面对这位前倨后恭的太子殿下,司马迁面色一僵,上前半步,躬身施礼:“司马迁见过太子殿下。”
刘据大笑,小手一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石梁叔,今天是个好日子,宰一只羊羔子,咱涮羊肉!”
“子长,来来来,请坐下说话。”
司马迁骄傲得很,表面恭谨,实则冷淡,随意拱一拱手,道一声谢便落座了。
依照先秦古礼,对一个人的名、字,如何称呼,是十分讲究的一件事;就譬如‘名’一般为谦称、卑称,多为下对上;平辈之间,才能直呼对方的名;
至于‘字’,则更加讲究。
礼记中曰过,平辈之间,若称呼对方的‘字’,往往是一件很有礼貌的事情;而尊位以‘字’称呼下位者,则更显亲昵、谦恭。
故而,冷不丁的被太子殿下称呼两声‘子长’,无异于几百年后的曹阿瞒,连呼关羽几声‘云长’……作为太子舍人,应该算是极高的礼遇了。
司马迁却受之泰若,连一句客气话都没说。
刘据不经意的瞅一眼司马迁:‘这个司马迁,人还挺骄傲呢,怪不得会被刘彻那老小子给割了蛋蛋。’
“子长,听闻你这五六年时间,游历天下,行走万里,真正令人艳羡不已啊。”
邀请司马迁落座后,刘据也不硬撑什么太子储君的身份,席地而坐,整个人显得甚是随意:“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山河壮丽,江山如画……子长,真羡慕你能行走天下;
给我当舍人,其实也没什么具体的大事,也没什么体力活;
这样好了,有空了,把你这一路游历过的人和事,无论详略,全都写出来,孤想办法给你刊行天下……”
司马迁却似乎不怎么领情,只是随便拱一拱手,颇为冷淡的说道:“不用了。”
看着浓眉大眼的,竟然连掩饰一下都懒得去做?孤可是大汉太子储君,如此礼遇,不过看在你将会成为太史公。
这家伙,怎的连最起码的尊重人都没学会?
刘据笑一笑,便懒得理睬这厮了:“那个谁,石梁叔,再准备些麦饭稀粥,司马子长不喜食羊肉。”
给你脸,你不要,怪谁?
本逆子可不想委曲求全的惯着你。
麻蛋的,想想还就挺惆怅,因为他这个太子的年龄太小,身子骨又弱,总被这些大奸臣轻视,吹个牛逼都没人信。
‘回头有空了,就把造纸术改良一番,偏就不刊行你的“谤书”《史记》,让你司马迁还敢小瞧本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