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
朱乐凯丢下铁锤,将捶打的铁块放进炉中。
“还要忙吗?”闫妄这才缓步走了过来。
朱乐凯洗了洗手,看了他一眼:“暂时不用了,你就是杀死他们的人吧?”
“嗯。”
“你来杀我?”
“嗯,你也可以杀了我。如果你能办到的话。”闫妄说道。
“警方已经朝这里赶来了。”
闫妄笑了笑,退后几步解下黑布,亮剑出鞘:“在他们来之前,足够了。”
嗡
朱乐凯一脚踢翻旁边的兵器架,自中抽出一柄长矛,架住了闫妄的剑刃。
枪和矛,是有区别的,虽然区别不大。
前者主要在于圈,云,刺,点,枪杆多为有韧性的木头制作。
后者在古代则多用于战争,杆大都是硬质青铜,铁钢等。
为何都说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就是因为它的枪杆有弹性,韧性,加上作为长兵器,想要运用自如及其困难。
所谓的枪花,放在实战没屁用,平时练练倒是可以。枪主要在于精准,刺,扫等,一旦能自如掌握,绝对堪称百兵之王。
相较于枪,矛则简单了些,但简单的也有限,毕竟重量放在那里,想玩转这东西,先天体魄有硬性规定,否则的话,一切都是白搭。
而朱乐凯,体格比闫妄还要高些,单看其骨架,以及身上一块块坚石般的肌肉,体重绝对在二百多斤以上。
区区三十多斤的长矛在他手中,就好像一条银色巨蟒,翻转挪移间勾画出道道残影。
凄厉的破空声灌入耳中,宛若魔音般让人心气浮躁,难受不已。
当啷
闫妄退了三步,朱乐凯仅退半步,这是他为数不多力量比拼中不占优势的一次。
他低头看了眼手中的长剑,方才若非以剑身根部,靠近剑格的位置抵挡,恐怕这把剑已经断了。
饶是如此,他还是看出了,剑身已经稍稍有些扭曲。
“几人之中,你当属最强。”
闫妄很严肃的盯着他,评价道:“范秀珠不行,她心有障碍。陈子欣也不行,一寸短一寸险,短兵练到极致也就那样。
车宏宇倒是不错,可惜年事已高,气血枯败,无法长时间战斗。
至于沈阳成,腿法凌厉,拳法刚猛,但是早已流于世俗,名头远大于实力。”
朱乐凯咧嘴笑着,扔掉长矛,从地上捡起一杆长枪,抖了抖说道:“这些年里,你是我见过最出色的人,没有之一。”
对于闫妄,他亦是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简洁的对话结束,二人再次交手起来。
与之前不同的是,闫妄吸取了教训,尽量不再和他硬碰硬。
毕竟赵星那个半吊子跟朱乐凯相比,差了不知道多远。二者之间的体格差距,对枪的把握,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就像曾经闫妄剑压赵星,不落下风,甚至靠着力量能强行将之反压。
但现在放在朱乐凯身上,彼此间的形势转眼就倒了过来。
闫妄吃了一次亏,竭尽全力闪避挪移,一沾即走,完全不给对方丝毫机会。
然而朱乐凯比他想象中的更为沉稳,毕竟警察快来了,要急的应该是闫妄才对,他只要拖住闫妄,只需十几分钟,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