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24章 庭审前(12)(1 / 2)芦苇之野有蔓草首页

展鹏怔怔地看着杨毅,就像呆了一样,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杨毅见到展鹏的神情,多少有些懊悔,但觉得自己只是话赶话,说的本来就是事实,展鹏的反应实在莫名其妙。

展鹏叹了口气,把烟蒂在烟灰缸中掐灭,一言不发,脸色铁青,站起来扭头就向外走,杨毅见状连忙说道,“你干啥去,还没说完呢。”

展鹏的脚步停顿了一下,又向前走去。

杨毅蹙蹙眉,“跟你说话呢,卷还没看完呢,你干嘛?”

“不看了。”背对着杨毅,展鹏甩下一句话。

“不看了?为啥?”

“没心情。”说话间,展鹏已经推开了屋门,紧接着,他的背影就消失了。杨毅竖起耳朵,听到展鹏似乎向王伟说了什么,然后他听到了前门开合的响动,他知道,展鹏离开办公室了。

杨毅愣了会儿神儿,兀自点了根烟,强迫自己把精力集中到眼前的案卷上。案卷虽不复杂,但也是厚厚的一摞,他实在没功夫分心。

他翻出了那两份张文峰的供述,从头至尾看了一遍,与他预想的一样,两份相隔半个月的供述几乎雷同,只是个别细节上有少许出入。控方选择这两份供述,一定要确保基本事实相同,以呈现供述的前后一致性。

他特别关注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尸体的位置,二是枪支的获取,三是枪支的遗弃。

关于尸体的位置,张文峰在供述中是如此讲述的:两个人的确是在后排被杀,但他离开现场前,想到要伪装现场,以达到尽可能拖后被发现时间的目的,他以为,两个人在前排,看起来要比歪在后排正常得多,外面的人如果不仔细看,很难发现他们已经死亡。

这个理由看似很合理,但问题是,延后被发现时间对于张文峰而言并没有任何意义,他根本没有试图逃跑。杨毅在口供中确认的事实只有一个:两个死者在死后被挪动过——从后排被挪到了前排。

关于枪支的“骗取”,张文峰交待说,他坐上车后,后面的两个人才开始穿衣服,这时候他才觉得身下有什么硌着自己,用手一摸,才发现是把枪。见枪被他握在手里,王某某惊慌失措,连忙开口质问,他说很少见到七七式,自己只不过是想看看,王某某将信将疑,但因忙着穿衣服,也就顾不得许多了。

至于枪支的遗弃,张文峰说,当时他心慌意乱,也不清楚自己怎么就把那把枪带到了车上,快开回队里时他才发现。当时没什么好地方可以选择,匆忙中,他就把枪扔到垃圾桶里了。

行凶的过程是杨毅最为看重的。张文峰说,上车前,他只是想和那两个人谈谈——在被抓到现行的情况下谈谈,所以上车后他才让两人穿衣服,自己坐在前排鼓捣枪。王某某本来不敢吭声,但穿完衣服后,好像又满血复活了,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他瞬间就被激怒了,当时枪正好上了膛,他抬手就打了一枪。

至于那个女人,他根本就没想过要杀她,女人听到枪响,先是傻了一样,然后就大喊大叫,张文峰当时的心理状态就是本能地担心惊动别人,连忙让女人住口,可女人失了心疯,控制不住自己,压根儿停不下来,他想到女人的所作所为,惊恐又厌恶,随手又给了女人一枪。

这或多或少可以向激情杀人靠靠,杨毅想。

顾不得仔细斟酌,杨毅又翻到了那两份证明。一份证明是死者王某某的单位出具的,证明那把手枪是配发给王某某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