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比赛前的最后几分钟,马求望换好了自己的85号球衣后,再次向罗杰斯提出了那个问题。
“我的对手是谁?”
以往两场比赛里,罗杰斯都刻意的安排他去踢边路,为了让马求望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的同时,也让他和球队整体保持了距离,以保证他能在和对手后卫频繁的进行一对一而不会去破坏球队原有的体系。
但今天让马求望来到中路踢中锋的位置,就意味着球队将要用新的思路来进行这场比赛了。
“今天你的对手有三个。”
“?”马求望的这个问号都写在脸上了。
“马,我需要你去打败对面的27号,24号和1号。”罗杰斯指向对面的后防线说到。
就在罗杰斯还在思考如何解释的时候,马求望先开了口。
“进球就可以了?”
“对,进球就对了。”想了想也找不到更好的说法后,罗杰斯接受了马求望的理解。
没错,马求望只要能进球,那其他的一切都不是问题。
剩下的就交给球队其他的十个人了。
马求望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随后跟着队列一起走上了场。
他很喜欢这个氛围,这种所有人都在注视着他的感觉。
只要自己进球的话,那种感觉就会更为强烈。
所以,进球就对了。
由麦迪逊开出中圈的第一次传球后,马求望就慢慢的走到了对面的禁区前沿。
这时候他才开始理解罗杰斯说的三个对手是什么意思。
要想进球,确实就要打败面前的这三个对手。
他转身看向了正在持球的埃文斯。
还在后场的埃文斯隔着老远一看就明白,“给我传球”四个字都写在脸上了。
既然主教练说了给马求望的传球怎么给都行,那就直接试试吧。
莱斯特城本来就追求简单直接的进攻,所以中后卫长传直接找前锋也是他们的常规套路了。
埃文斯的传球多少有些急促,但起码传到了马求望的控球范围内。
“糟糕,力度不够。”埃文斯刚一传完就意识到这脚质量确实不行。
但这对于马求望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他向着球后退了几步后,尽力伸出了脚尖,想要将球直接停下。
而第一次和马求望对位的克莱尔第一时间就顶了上去,想要破坏这次停球,但他很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举动到底有多危险。
按照常理来说,脚尖是人体四肢的末端,要想发力的话就需要从大腿带动小腿,小腿再带动脚部才行。
已经伸腿了的马求望,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怎么控制发力?
克莱尔并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仅凭直觉就决定先用身体去破坏对方的平衡,再靠着自己1米86的体格和大长腿去抢下这一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