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士升论李琎搜括之议
四月的时候,武生李琎上奏朝廷,主张要达到国家治理的根本在于充实国库,请求搜刮大臣和高官的财产以支援军饷。对此,大学士钱士升原本打算将李琎交由司法部门审查处理,但皇帝并未采纳他的建议。钱士升接着上奏说:近期以来,许多人利用各种理由谋求快速晋升,这种现象确实非常普遍。而李琎所提倡的做法则是鼓动世家大族和有钱有势的缙绅主动向官府进献财产,企图实行强制没收财产。这都是使世道衰败、祸乱朝政的恶劣政策,竟然有人胆敢在圣明天子面前提出这样的建议。这些人毫无敬畏之心,行事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之所以人们厌恶富豪,主要是因为他们通过兼并方式剥夺平民百姓的权益。但在地方上,这些拥有财富的家庭也是为贫困百姓提供衣食生活的源头。因为战乱饥荒的缘故,把责任归咎于富户并没收其财产,这是连秦始皇对待巴清,汉武帝对待卜式时都没有采用的极端做法。这个提议一旦被采纳,那些无所依靠的亡命之徒就会纷纷联合起来与富裕家庭作对,大规模的动乱由此开始。
随后,温体仁考虑到皇帝要广开言路,改变了钱士升拟将李琎下狱的提议。皇帝仍然严厉地责备钱士升,认为身为机密重臣,若是急于求取名誉,那么仅仅将李琎罢免就已经足够,没有必要这么急切地追究。当时,福建右卫经历吴化鲲上书揭发钱士升的弟弟钱士晋,温体仁代拟了严厉处罚的旨意,钱士升因此请求辞职,得到皇帝同意。
詹尔选救钱士升
御史詹尔选上奏说:“大学士钱士升因自责而辞官归乡,这明显表现了作为辅佐大臣坚持原则而离职的态度。皇帝本应积极激励这种行为,怎能把这种坚守原则视作是沽名钓誉呢?作为臣子,我们都不敢故意去追逐名誉。然而,如果皇帝不倡导臣子们追求名誉节操,任由他们只为保住俸禄和宠信,使得整个社会风气变得寡廉鲜耻,这难道对国家是有利的吗?天下人都清楚目前诸多敷衍应付的政策,心中深感痛心与羞愧,难以述说。辅臣钱士升只是偶然间就某一问题代表天下苍生发声而已,结果却因次郁郁离职离去。如今陪伴在皇上身边的,只有那些刻薄寡恩、不顾大局的小人,他们破坏既有法规,埋下了隐患。面对这样的局面,国家大事还能妥善处置吗?”
皇帝在英武殿召见了廷臣,并对詹尔选的言论极为愤怒,声音和神色都显得极其严厉。詹尔选则镇定自若地回答皇帝,毫不退缩。皇帝质问什么是所谓的“苟且之政”,詹尔选回答说:“捐款助饷这件事,就可以视为敷衍了事之政。詹尔选反复陈述了几百言,并表示:即使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如果皇帝能够采纳,国家大事还有挽回的余地;即便皇帝不采纳,也希望这些话皇帝将来能够反思。”
皇帝听了之后更为愤怒,想要将詹尔选投入监狱,经过内阁大臣长时间的营救,皇上最终下令让詹尔选戴着枷锁留在值班房,并命令都御史审议其罪行。
倪元璐论参荐
四月份,国子监祭酒倪元璐上奏说:“昨天我发现黄安县的学生邹华胡乱进行举荐活动,竟然还把我名列其中,让我感到十分惊讶。皇帝渴望寻求贤才,本意是要发掘那些隐藏的优秀人才,然而宵小之辈为了晋升钻营,轻视孔孟之道,视其为无用之物,把延续家族荣誉当作种植桃李一样轻易。吴化鲲只是一个普通百姓,却干预巡抚和按察使的举荐;邹华地位低下,却越级推荐朝廷显贵。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还怎么期待朝廷上人人昂首挺胸、心情舒畅呢?”皇帝同意了他的意见。
七月份,倪元璐因他事被罢免了职务。诚意伯刘孔昭弹劾倪元璐,指责他以妾冒充妻接受封赏。皇帝下令解除倪元璐官职,让他闲居在家。
刘宗周罢
四月份,大学士温体仁等人各自捐献俸禄购买马匹,这是关宁监视太监高起潜的请求。刘宗周上奏说:“一年之内,朝廷先是要求官员资助陵墓工程、城墙工程,现在又要资助马匹费用,这些付出能否真正回报国家万分之一的好处吗?而在当时,大家都是秉承着尽快为国家分忧解难的宗旨,各位大臣并没有像在市场上买卖交易一样斤斤计较。我建议皇帝能够停止那些并非必须的徭役,暂停处理不甚紧急的政务,尽量节约资源,精打细算,不要仅仅是为了眼前一时的计算,为何要在这些事情上过分纠结于利益得失呢?”
皇帝不听他的意见,刘宗周便请辞罢官。
文场兼武
四月,朝廷下令在乡试和会试的第二、三场考试中,除了原有的文试内容外,还要增加对武经和算术知识的考核。放榜之后,考生还需进行骑马射箭的训练。这是科举考试制度的重要变革。
然而,同年秋天,我的亲戚被举荐为孝廉,并在次年连续通过乡试和会试两场考试,但并没有听说在这两场考试中有进行武艺方面的测试。直到崇祯十三年庚辰(公元1640年)魏藻德榜那一届开始,才有了考生需要练习射箭的规定。难道这项规定是从丙子年(公元1630年)开始制定,但直到庚辰年(公元1640年)才开始正式施行吗?
译者注:1.倪元璐是有明一朝四个谥号为“文正”(古代文臣最顶级谥号)的大臣之一。关于他“妾冒妻封”一事,大概情况是:朝廷赏赐倪元璐的妻子诰封,当时倪元璐已经与正妻陈氏合离(协议离婚),倪元璐之后新娶了正妻王氏。但是因崇祯皇帝欣赏倪元璐,有意让他入阁,引起了温体仁的嫉恨和防备,故而倪元璐遭到了他人的诬告,最后因此事而被夺职闲住。记住这个人,以后会考。
2.原文中的“巴清”,是秦朝时期的着名女富豪,经营丹砂矿,积累了巨大的财富。据说巴清在秦始皇修筑长城和骊山陵墓时,慷慨捐助大量资财,从而赢得了秦始皇的信任,秦始皇并没有像对待其他富商那样对她进行抄家或籍没财产,反而给予了她较高的礼遇。
3. 原文中的“卜式”是汉朝时期的着名富商,汉武帝时期,北方边境长期遭受匈奴侵扰,国库空虚,卜式主动向汉武帝捐献家产的一半以支持战争。他的举动得到了汉武帝的赞扬,但并未接受他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