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叶知秋不觉微微一怔。
他本以为,像秦见鶴这种,理性一向是绝对压倒感性的人,多少都会有点羞于承认自己过于感性的那一部分的。
他或许会含混说“嗯”,又或者会为了避开问题而倾下身来吻他,吻到他把问题忘掉……
可是,秦见鶴却连丝毫的犹豫都没有。
回答的那么果决,那么直接。
如果说,秦见鶴以前那些情话,大多只是情之所至,无意间倾吐而出的话。
那么现在,他却是在认认真真地对他讲情话。
叶知秋抿唇,眼底原本略带戏谑逗弄的笑意情难自控般一点点变深加浓。
那点戏谑褪去,一双漂亮的眼眸中,柔软又多情。
他伸手,将秦见鶴怀里的那捧玫瑰接进怀里来。
玫瑰的馨香萦绕在鼻尖,萦绕在不大不小的整片空间里,染透了身上的布料,染上了他的发梢。
下意识地,叶知秋收紧了自己的臂弯。
上一世年少时,他最爱的花也是火一般的红玫瑰。
那时候与爱情无关。
而是他喜欢玫瑰身上,那份和他很相似的张扬与热烈。
也因此,后来他慢慢枯萎凋零,再找不到自己身上曾经有过的那些痕迹后,他最害怕的也是玫瑰。
即便街边花店中那一抹热烈的火红早已被拔掉尖刺,可依然能够深深地刺伤他,提醒他。
刺伤他早已今非昔比。
提醒他早已失去自我。
可是现在,将这束火红的玫瑰抱在怀里悄悄举高,微微低头将鼻尖埋下去时,他却只觉心头滚烫,充满热爱。
它同样在提醒他。
提醒他,他早已失而复得。
也提醒他,相对于上一世活在别人刻意编造的骗局里,
现在的他才是真正在活着。
他拥有了更多,拥有了远比财富,地位,甚至复仇还要重要的东西。
他第一次拥有了爱情。
“可是,”叶知秋轻声,“我好像不会做玫瑰花标本。”
“你不需要会,”秦见鶴笑着握住他的手腕,带他到家门口打开房门,“如果你喜欢,我每天都可以送给你最新鲜的玫瑰。”
他需要做玫瑰标本,是因为他不确定以后是否还可以收到他的玫瑰。
他希望它们可以长存在他的生命里。
但叶知秋不需要。
因为,只要叶知秋喜欢,他可以每一天都送他。
想起自己送叶知秋的第一朵玫瑰,还是骗着哄着让这人接受的。
所以这一刻,看叶知秋抱着一捧比他脸还大几倍的玫瑰花球,秦见鶴觉得满足,也觉得快乐。
他喜欢送给他。
送给他一切他喜欢的东西。
“那也不用每天买,” 闻言,叶知秋含笑仰脸,说,“太浪费了。”
他边说,边快步进去,坐在餐桌前摸出手机,开始搜索怎么延长鲜花的保质期。
看他为了自己送他的那束花忙忙碌碌,秦见鶴无声地笑了起来。
“那我每天买一支。”他在他身后弯腰,偏头说话时,温热的气息拂过他耳畔,声音低低沉沉,“选最新鲜的那一支。”
“那岂不是太麻烦。”叶知秋笑着偏头。
四目相接间,不知道谁先主动,两人的唇瓣慢慢贴在一起,接了一个温柔清浅的吻。
好一会儿,秦见鶴才微微退开一点。
“不麻烦。”他笑。
叶知秋抿了抿唇,低下头去,眼底笑意愈发浓烈。
好一会儿后,他终于查到了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延长花期。
打算每种方法都试试,他兴致勃勃地起身,进厨房去取啤酒。
秦见鶴和他一起进去,挽袖洗手,开始准备腌制牛排。
叶知秋则找了好几只瓶瓶罐罐,每只里面接上水后,又倒入一点啤酒进去备用。
随后,他坐在餐桌前开始认真修剪花枝。
一束花分了好几瓶,几乎每个房间,包括楼上书房都放了一瓶火红的玫瑰。
装修简洁到略显清冷的房间里,立刻便点缀上了新鲜热闹的气息。
就连空气中,都浮动着玫瑰淡淡的香气。
各忙各的,等到两人吃上饭,时间已经接近晚上八点钟。
配着火红的玫瑰,芳姨做的奶油菌菇汤,秦见鶴从零食袋子下面取出两只香薰蜡烛来。
随着火机咔嚓一声响,烛火便摇曳在了空气中。
“这么浪漫?”叶知秋说。
“嗯,”秦见鶴淡淡地应了一声,抬眼看他,“好久不见,要有点仪式感。”
叶知秋:“……”
不是才两天吗?
他觉得好笑,又忍不住腹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