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气氛尴尬的午餐之后,在美食与美酒的作用下朝堂上的气氛又和谐了起来。经过一个上午的辩论,现在不用讨论德治还是法治的问题了,但在制法的原则上分歧还是不小。齐国新制定的法律到底要选择严刑酷法,轻罪重刑,还是选择宽刑省法?
朝中诸臣的选择有些不一致,有人主张用严刑酷法来威慑百姓,使他们不敢犯罪。也有人认为现有的法律太过严苛,应该宽刑省法。选择不同的制法原则,就会带来不一样的法律条文,这可不是件小事情,需要小白和一众卿大夫们再仔细讨论。
其实小白坚持在齐国实行法治主要是受后世里的影响。虽然后世里在执法司法上有各种问题,但法律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公平公正的。小白希望在齐国普及法律,遏止犯罪,用法律剥夺贵族们对法律法规的解释权,实现在司法上的中央集权。
但当小白真正接触到这个时代的法律之后,才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推崇用教化来替代刑法了。这是因为这个时候的法律条文十分严酷,其至称得上恐怖了,怪不得这时的法又被称之为刑呢。
造成现代法律和中国古代法律这么大差别的原因其实是因为新中国的法律是从现代西方法律里移植而来,并没有太多封建时代法律的残留。虽说西方早期的法律也一样很是野蛮和残忍,但是西方的封建**程度到底是要轻一些。
像罗马法在一开始也是些秘不示人的秘密,但在平民的不断反对下,贵族被迫让步了,于是颁布在铜板上的《十二铜表法》出台了。
所以西方的法律虽然代表了贵族们的利益,但它是在民众的压力下才出台的,也代表着民众的意志,所以西方的法对私有财产和形式正义更加重。随着共和制的发展,以及罗马帝国封建统治者权威的日渐降低,法律便越来越向商人和平民做斜,这也促成了西方与东方截然不同的法治观念。
而中国早期制定法的目的便是为了恐吓民众,让他们安份守己,而非保护民众权利。即便是颁布了成文法也是由贵族们主动为之,虽说是有利于普通民众,但其目的还是为了保证统治者能更好地统治国民。所以在中国早期的法律里,向来主张以刑定罪,刑罚又主要是些肉刑。这些肉刑就是所谓的墨、劓、刖、宫、大辟五种残酷的刑法,按照罪行的轻重依次被使用。
墨刑就是在脸上刺字再以墨涂脸,使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人犯了罪。这种刑法适用的罪名有一千多条,在春秋之时稍有犯罪便会用上墨刑。尽管用刀或针在脸上这种神经感丰富的地方刺字会非常疼痛,但受刑者在心中受到的羞辱也是限严重的心理创伤。
墨刑在古代作为一种公刑或私刑被广泛使用,一直延用到清未才废除。墨刑有时也称黥刑,秦汉之交有个将军叫英布,他因犯秦法而被刺面,人们就直接叫他黥布了。在唐未五代,军阀混战,为了防止士只逃跑,便开始在士兵身上刺字,不再限于囚犯奴隶了。由于宋代士兵刺字的盛行,这种刑罚又延伸出了一门艺术――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