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06章 眼见未必为实(1 / 2)春潮起处落花飞首页

这天,曹秋实偶然在报纸上看到,省报正举办“生活感悟”系列征文活动。他一时手痒,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篇《“眼见”一定“为实”?两则小故事告诉你,不一定》投了过去。

在这篇文章中,他用了两个例子。

一个是孔子经历的“眼见为实”。

孔子因亲眼看见颜回煮饭时手抓米饭放进嘴里,便认定他偷吃。后来才知因有灰落在锅里,颜回觉得丢掉可惜,才自己吃下肚去。知道事情真相后,孔子对弟子们感叹:都说眼见为实,但眼见的也不一定是事实。平时我最信任颜回,见他抓饭我还是会怀疑他,可见人的内心是难以确定的,真正了解一个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而另一个则是他自己所亲历的“眼见为实”。

他写到:“和孔子的‘眼见为实’不同,孔子是看到别人做什么;而我所经历的‘眼见为实’,是别人看到我做什么。

“八十年代中期,我在联办中学读书。我语文成绩较好,教语文的周伟老师对我特别好,也非常信任我,我对他也非常尊重。记得有一次期末考试,考卷发下来,我急急忙忙在课桌上快速浏览起来。由于试卷纸较长,我一只手在下面托着试卷,低着头往下看。

“可能是我看得比较急,加上姿势不对,周老师在讲台上居高临下看见,便认定我是在偷看。于是他两眼紧紧盯着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异常严厉的语气不点名批评了我。

“他声色俱厉说出的那段话,直到现在我依然清清楚楚的记得:‘我一直认为全班同学谁偷看你也不会偷看,看来我是看走了眼啊。没想到,原来你也会办这事儿!’

“我知道老师并无恶意,只是在发泄他对我失望和愤怒的情绪。他后悔高看了我,对我如此的行为,颇有些不齿的意味。我理解老师当时的心情,但他没有像孔子那样给人解释的机会。他没有点我的名字,我也没有解释的机会。

“他并没有抓我‘现行’或稍稍做下调查,即便是调查一下我的同桌,事情也会一清二楚。但非常可惜的是,他并没有那么做,而是选择相信自己的眼睛。因而武断地认定我是在偷看抄袭,对我采取了最为直接和简单粗暴的惩罚方式。

“在当时那种情况和场合下,作为学生的我绝对是弱势的一方,我无法为自己想行为辩解。我想,即便当时我辩解,也只会越描越黑,没人会相信我,只能自取其辱。老师亲眼看见的,还有什么好解释的?老师和同学是断然不会相信我的。

“看到老师伤心失望的眼神,我的心在滴血,但我百口莫辩。他那像利剑一般的两道目光刺得我抬不起头来。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两道冷峻的目光,仅是想一想都令我不寒而栗,多次从梦中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