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晓夏看了沈爱国一眼,这个老人竟然通过这么残忍的方式,让自己永远记住那让他曾经崩溃的一幕。
“找到我女儿的尸体时,法医说她已经死了七天了,也就是说,她失踪的那个晚上就死了。”沈爱国平静的说道,就像是在说一件跟他无关的事情,“当时……天气虽然没有现在热,但是她……
她原本高挑苗条的身材,已经变的连我都认不出来了。
我……我就是差点儿没认出来,那个浑身散发着臭味,脸上爬满了蛆虫,仰面朝天躺在那里的尸体,就是我的闺女,那个乖巧懂事儿的闺女……”
八年前,在慕临市的一座烂尾楼里,有一个无处可去的流浪汉无意间发现了一具女尸。
当发现尸体的时候,已经形成了腐败的巨人观。
她身上的衣服已经难以束缚住包裹着的尸体,里面的那些腐肉下一刻几乎就要破茧而出。
离的远远的,就闻到了让人作呕的尸臭味。
尸体下面流淌着绿绿的血水,耳朵、鼻子和眼睛里也全都开始流出血水。
女尸的脸上爬的全都是白色的蛆虫,她的脸已经被啃噬的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当时,女尸的肚子还一鼓一鼓的,也正是因为这样,那个流浪汉以为她的肚子里有即将要出生的鬼婴,吓得他几乎是魂飞魄散,尿了一地。
小小的房间内,大个儿的绿色苍蝇在头顶上嗡嗡的飞来飞去,听着让人烦心。
接到消息后,跟着一起去的沈爱国马上就认出了墙角处的那个背包是自己闺女的,认出了背包里东西也都是闺女的,还认出了她手里的那个小小的布娃娃挂件儿,也是他闺女的最爱。
可沈爱国无法接受,地上那具冰冷的,已经是腐烂的面目全非的女尸,竟然是自己那个乖巧、懂事儿的可爱的闺女。
沈爱国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的走到尸体跟前,远远的看着那些仍然在啃噬自己闺女尸体的蛆虫,此时的他,已经闻不到恶臭,看不到蛆虫。
他就是想抱一抱自己的女儿,摸一摸她的脸,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她依旧是自己可爱、乖巧的女儿。
他那视若珍宝的女儿,自己都舍不得动她一根手指头,那些蛆虫又怎么敢啃咬她?
就在他弯腰,想把那些蛆虫拨拉开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刑警眼疾手快的将他一把拉住,然后拽到了一旁,“大爷,请节哀。
不要破坏案发现场和尸体,不然会影响我们破案。”
沈爱国无力的瘫倒在地上,“是不是……弄错了啊?”
或许就是巧合呢?
或许这个女尸是她女儿的尸体,她女儿的东西恰好出现在了这里。
“我们会尽快确定死者身份。”那个搀扶着他的刑警安慰道,“有了消息,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一个身穿两层防护隔离服的法医刚拿着工具来到女尸跟前,她那一鼓一鼓的肚子“砰”的一声,直接爆开了。
然后成群的白色大蛆虫挣脱开了束缚,四处蠕动开。
而那个法医的防护隔离服上全都是蛆虫,他呕的一下,转过了头去。
在场几个年轻的刑警,大概是从未见过这种场景,当场就吐了。
沈爱国闭上眼睛,他的心像是被钝刀子一刀一刀的划着,眼泪就像是决了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