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9章 小心为妙(1 / 2)缅北,魔窟里的生与死首页

刷单返利类诈骗

网络刷单返利类诈骗已逐步演化成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一种主要诈骗类型,成为虚假投资理财、贷款等其他复合型诈骗以及网络赌博、网络色情等其他违法犯罪的主要引流方式,被骗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受骗人群多为在校学生、低收入群体及无业人员。

【典型案例一】邵某在某信群内看到“免费送礼品、点赞评论返佣金”的信息及二维码,扫码联系上客服并按要求下载了一款APP,随后在 APP内“接待员”指导下做刷单任务。完成5单小额任务后收到了对应的佣金,并可全部提现到银行卡中。邵某遂开始认购金额更大的组合任务单,投入总本金11万元。但按要求完成任务后却发现已无法提现,APP“接待员”称因邵某操作失误造成“卡单”,要再做一次复合任务才能提现,邵某此时才发现被骗。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

此类案件中,有的诈骗分子通过多种方式将受害人拉入所谓“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金融理财顾问,以发送投资成功假消息或“直播课”骗取受害人信任;有的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受害人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特殊资源、平台有漏洞等可获得高额理财回报等理由,骗取受害人信任。随后,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开设账户进行投资,并对受害人前期小额投资试水予以返利,受害人一旦加大资金投入,就会出现无法提现的情况。受骗人群多为具有一定收入、资产的单身人员或热衷于投资、炒股的群体。

【典型案例二】于某在某直播平台上观看炒股知识直播时,收到自称是主播的好友请求,私聊后双方添加了企鹅好友,对方又将于某拉入一投资交流群,于某在群内看见其他人在某款APP投资获利,便下载该APP并按照群管理员的指示在APP内进行投资操作,小额试验都成功盈利并顺利提现。于某感觉获利丰厚,便在APP内累计投资347万元。直至月底,于某发现APP内余额无法提现并被对方拉黑,才发现被骗。

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短信、社交工具等发布办理贷款、信用卡、提额套现的广告信息,然后冒充银行、金融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受害人,谎称可以“无抵押”“免征信”“快速放贷”,诱骗受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网站。再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代办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诈骗分子收到受害人转账后,便关闭虚假APP或虚假网站,并将受害人拉黑。受骗人群多为有迫切贷款需求、急需用钱周转的人员。

【典型案例三】樊某接到自称某金融平台客服的来电,询问是否有贷款需求。因樊某正好需要资金周转,便添加了对方企业某信好友,并下载某款“贷款”APP。樊某在该APP上申请贷款后,对方以交会员费、解冻金、证明还款能力等为由要求其转账。樊某向对方转账13.7万元后,对方仍称贷款条件不满足不能放贷,随后便失去联系。樊某发现下载的APP已无法登录,才发现被骗。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电商平台或物流快递企业客服,谎称受害人网购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售卖的商品因违规被下架,以“理赔退款”或“重新激活店铺”需要缴费为由,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并通过屏幕共享或要求下载指定APP等方式,指导受害人转账汇款。受骗人群多为经常在电商平台网购的消费者或电商平台的店铺经营者。

【典型案例四】杜某接到自称某网店“客服”的电话,称其前几日购买的染发剂有质量问题,现需向杜某进行退款理赔,杜某信以为真。该“客服”诱导杜某下载一款APP,通过该APP打开手机屏幕共享功能并按照指示进行操作。随后,杜某手机收到银行卡被转款2万元的短信,才发现被骗。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随后冒充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某信、企鹅等与受害人取得联系,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藏毒、护照有问题等违法犯罪为由进行威胁、恐吓,要求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并向受害人出示“逮捕证”“通缉令”“财产冻结书”等虚假法律文书,以增加可信度。同时,要求受害人到宾馆等封闭空间,在阻断与外界联系的条件下“配合”其工作,将资金转移至“安全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典型案例五】杨某接到一个自称某市公安局警察的电话,称杨某名下一个银行账户涉嫌非法洗钱,让其到公安局处理。杨某称去不了,对方让其添加企鹅好友并发来一个显示杨某照片的文件,里面有涉嫌洗钱要被判刑等内容,杨某心生恐惧。随后,对方以涉及警务秘密为由要求杨某到无人的房间配合调查,并称杨某要想解除嫌疑就需把卡里的所有钱款转到“安全账户”,待案件查清后将返还钱款,杨某遂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5万元。后因对方要求删除所有聊天记录,杨某才发现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