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芙罗拉换了一套战斗服,手里拿着刚刚缴获的武器,腰间还有粮食袋和水壶。她为自己能和林旭并肩作战为荣。
林旭冒着纷飞的弹雨,把阿莫从绝境中抢出来,一口气跑了五六百米的距离。等他到达阿芙罗拉躲藏的森林,这小妞直接看傻眼了。
两米多高的巨人,被林旭这个只有一米七几的男人背着,奔跑如飞。这需要多大的劲?
林旭瘫坐在一株杉树底下,上气不接下气地喘了一会,总算缓过气来。
这时,黑子不知从哪钻出来,直接来到林旭的脚边摇尾巴。这家伙不是逃跑了吗?它是怎么找到自己的?
黑子又满怀歉疚地来到阿莫身边,哼哼着叫了几声。
远处的山岗上,还在响着稀疏的枪声,显然是匪徒在给自己壮胆。林旭不知道自己刚才扔了四枚手雷,究竟炸死了多少人。最保守的估计,应该有四个人。
也就是说,匪徒大约还有十人左右。
阿莫看见阿芙罗拉的装备换新了,满脸羡慕的神情。林旭看在眼里,心里很不爽。一个不听指挥的阿芙罗拉,能把整个队伍的风气带坏了。
拿着一根竹梭标,被匪徒逼在悬崖底下,这情形对于阿莫来说,无论如何都算一场恶梦。如果不是林旭用手雷轰炸,冒着硝烟把阿莫抢出来,阿莫肯定会死得很惨。
这么多女人,只有这个胆大妄为的阿芙罗拉敢违抗命令,擅自行动。她把林旭缴来的装备据为己有,根本没有想还给阿莫的意思。
“你!队长,你还是不是男人?我和你说真话,我爱你!”
碰到阿芙罗拉这样的女人,林旭真是头大了。她比露丝难对付得多。露丝曾经有过男朋友,爱过一次,更懂得珍惜,也更明事理。阿芙罗拉只顾自己的感受,根本不会去体会程虹会怎么想。
而林旭最在乎的是程虹。用青城市的话说,程虹是一个进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女人。林旭并不想辜负她。尽管程虹已经不止一次说过,自己并不在乎他还拥有其他女人。
事实上,荒岛求生,哪个女人不想有个像林旭这样的男人保护自己?
“走吧。我们去看看。我觉得那些匪徒已经去其他地方了。”
林旭轻松地笑道。
阿芙罗拉二话不说,端起枪就走。阿莫还有些将信将疑。凭什么,林旭会断定匪徒已经离开了?
黑子这畜生真机灵,看见林旭回来了,立即跑到他的前面,争当急先锋。
林旭爬上一株大树的树巅,发现匪徒们的队伍收缩了,已经不再是搜索的战斗队形,而是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团队,正在向另一座山头走去。
果然不出所料,这些人不会死守在悬崖底下。他们一定更加坚信,他们要找的人躲藏在这座荒岛的某个地方。
“走,我们去捡装备!”
林旭一声令下,黑子第一个冲向那片山坳。
黑子和人类相比,最厉害的就是嗅觉。林旭只需要跟着它,就能发现被炸死的匪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