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终于完了!
心情很差劲,我也没有想到完结这本书,对于我来说这么的难受。
短时间内不会写番外,但是有番外的计划。
如果大家想看的话,就在这里留言,我会选出人气最高的写一段。
这本书算上构思的话,足足两年的时间,四百万字。
我总算是给自己的一个交代。
七百多个日夜,我有时候都感觉自己活在书中了。
对于这个角色注入了太多感情。
我看开头的时候也不满意,有人劝我改一下更好。
我也知道更好,但我觉得书也像人一样,它不是生来就完美,而是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变得更加的有味道。
我也是告诫自己写书中犯下的错误,让自己以后写的更好一点。
我没有天赋,索性勤能补拙,让我能够慢慢的成长。
当然也有很多朋友的支持,才能够让我坚持下来。
写书其实是很伤身心的事情,不仅是身体。
有时候为了写出感觉,我得反复拉扯自己的情绪。
时而感动落泪,时而激愤暴怒,时而阴险狠绝,时而悲天悯人……
这让我有时候精神很累。
关于小Q这个名字,很多人质疑过。
这是我小时候的一条大黄狗,它就叫做Q,是我外公给它起的名字。
就是鲁迅笔下的阿Q,我外公是个老教师。
Q陪了我十多年,后来老死了。
它让我知道生命是很脆弱的,让我对生命保持敬畏。
它没办法陪我走一辈子,我想让它在书中一直活着。
或许很多读者觉得结束有些仓促,其实不是的,李斯谋划那么久,出手就是致命一击,不会出现大战的结局。
我不想水下去了!
有时候,很多故事,很多人,都是这么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