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4章,阉人(1 / 2)苟在红尘长生不死首页

太安城的日子仿佛是怎么都过不完的,今天得忙着给家里挣饭钱,明天就得忙着给儿子准备结婚的彩礼,后天还得给女儿准备嫁妆。

人活着,就是为了干这些事么?

老白不知道,他也没有这些时间考虑这种东西,他还得烤鸡呢!

说起来老白的烤鸡手艺,那在太安城可是一绝,白家烧鸡更是各位高官大员都来尝过的东西,几个相爷的府上也是时不时就让他去送货。

老白家的烧鸡,是先卤制,再烤制,最后熏干,这样一来,不仅仅风味十分独特,而且还能够保存上很长一段时间,更重要的是什么时候卖什么时候就取下来,稍微蒸一蒸,再浇上一勺老卤子,那滋味,绝了。

寻常人家的烧鸡,一只也就二三十文大钱,有些用小鸡死鸡病鸡的,还要更加便宜,有些只用十文钱,可是他们家的白家烧鸡,却能够卖到一百文,而且在这商业繁茂的京城里面,是每天到了下午就卖光了,根本留不到晚上。

一天,能够足足卖上几百只,有些时候甚至上千只呢!

老白头正在那里充分的吹嘘着自家的业绩,一旁摊子上那个看上去有些熟悉的青年呵呵的笑道:

“老先生,那按照你这么说,你们家这一天可就是几十两银子,甚至上百两银子呢!真要是这么挣钱,你咋还摆摊子,不去盘個店面下来?”

这青年老白头并不认识,应该是这几天刚刚搬到这里的,而且就在这青年搬来前的几天,老白头一直很喜欢的一位老顾客,一只奇奇怪怪的大熊,忽然就不来了。

这也是老白头能够记下来这青年的原因。

那大熊刚来他这里的时候,老白头还稍微有些不习惯,毕竟招待熊瞎子,这是哪个做生意的也不曾干过的事情。

可是后来这老头发现这熊瞎子虽然说看上去莽莽撞撞,可是实际上却是他这里最为忠实,也最为好心的顾客。

每天下午等到老白头这里没剩多少的时候,那只熊瞎子才会姗姗来迟,似乎生怕吓到了前面的那些顾客。

而且每次拿完烧鸡之后,这熊瞎子也不在这里多停留,而是直接留下大钱,屁颠屁颠的就跑路了。

那熊瞎子,可是从来没少过老白头一文钱的,老白头也是养成了习惯,每天就算是生意再好,也会留下一只烧鸡给这位奇怪的顾客。

而自打那熊瞎子不来之后,这个青年就开始到他的摊子上面吃饭了,而且每次来,都是要半只烧鸡,一份鸡汁豆腐干,最后还带上一只烧鸡回家。

虽然说这青年不说,但是老白头隐隐约约就能够看出来,这熊瞎子跟青年应该有关系。

面对青年的疑问,老白头嘿嘿一笑:

“哎哎哎,老先生俺可算不上,俺只不过是一个卖烧鸡的,不过这位公子啊,一看你就是一个读书人吧!”

青年也不怒也不恼,只是好奇的看向老者:

“那老丈,你是如何看出来的?”

老白头笑容里面忽然多了一丝苦涩:

“也就是你们这些读书人才能够这么算计,真正做生意的是根本不敢这么算的。”

“这位公子,你只看到了俺家的烧鸡一只一百文,可是你算过没有,俺家的烧鸡比其他人家的,要多费多少时间,要多费多少材料?”

老白头一边吃力的提着烧鸡,从蒸笼里面提出来之后又费力的放在了桌面上,细细的撒上椒盐然后又抹上酱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