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也太能干了!”
虽然知道这男人是个打猎的好手,但沐夕阳还是忍不住怼他竖起了大拇指。
可不是嘛,这青山村有多少人呢,这一年到头也没见到几个打到野兔的。
野兔这东西,最爱的就是偷粮食吃,尤其是麦子、红薯、花生这一类,简直不要太喜欢。
最让人烦躁的是,这野兔跑得也快,就像一道闪电,嗖的一下就不见了,如果没有提前在它必经之路或者是常去的地方买下陷阱,几乎是抓不到它的。
尤其是在山里,那速度简直不要太快。
陆云海抓野兔就自由一套方法,野兔别看爱吃草,也特别爱河水,山里的泉水就那么几道。他就会去深山,先找到野兔经过的痕迹,然后在离水不远的地方弄陷阱,有时还真能打到。
反正只要上山,他几乎是不会空手的,不是野鸡就是野兔,要不然就是其他的野味。尤其是在梅雨季节,那野味简直就像是不要钱一样使劲往外冒。
陆云海也知道自己厉害,但听媳妇儿这么一说,嘴角的笑硬是压都压不住。
“还行!”
“哪里是还行,简直不要太厉害了!”赵虎说起这个事,比自己抓到野兔还要高兴。
“沐夕阳,你是不知道,那野兔跑得有多快。本来是我和憨子他们几个看到的,结果我们几个人都没逮到,哪晓得二哥他就那么一把镰刀扔过去,兔子就命了。”
提到他刚刚的那动作,赵虎还特地拿起镰刀示范了一下,吓得隔壁麦田的赶紧给躲开了。
“这么厉害?”这哪里是技术好,搞不好是锦鲤附体了。
她觉得这男人的运气的确不错,就说这打猎,这村里还真没几个能打到,唯一一个能跟他相比的,就是她老汉儿。但他也只能填填肚子,要想用那个养活一家人肯定是不可能的。
还有他去做那个生意也是,这年代有几个敢,就算是敢,那也得有人带才行,而他孤身一人就敢上阵,这份魄力没得几个人敢比。
至于陆云海做生意,沐夕阳脑子里也有那么一点点剧情,他最开始就是倒卖山里的野味开始,然后有了资金,就跟着一个叫三爷的从羊城进货在省城这边卖。后来更是直接将内陆的卖到海那边,然后又从海那边进货到这边。
从服装到电器,只要是赚钱的他都搞,手里有了一些多余的钱后,他先是在羊城,然后在鹏城,后来在香江、京都都买了房产或者地皮。他最开始的想法是在这些地方弄一个住所和仓库,后来等手里的资金越来越多后,他才开始搞房产。
因为他是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搞的,并没有去做贷款什么,所以,在楼市泡沫中,他丝毫没有受影响,反而还将多余的钱又囤积了一些地皮,这些在后来的房产事业中,可是起到了添砖加瓦的作用。
沐夕阳最佩服的是,陆云海做生意的品性。
他虽然后来的生意做得很大,但他不像别人那样不是拖欠工资就是欠银行的钱,而全是自己的本钱,并且还经常做慈善。用他自己的话就说:“钱是永远赚不完的,但咱们一定要凭良心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