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8章 一周后(1 / 2)四合院:重生傻柱十八岁首页

咕噜!

意识到现在的何雨柱已经不再是众人口中叫的那个“傻柱”后。

许大茂一想起刚才何雨柱转身时的那一抹阴狠的眼神。

这内心,就止不住的升起一层恐慌。

到最后,许大茂更是吓得连续吞了好几口唾液。

可即便如此,许大茂依旧没能冷静下来。

“疯子!这傻柱疯了!”

仿佛继续待在这里,自己也会跟着一块儿变成疯子似的。

许大茂赶紧撒腿就跑。

直到跑回后院的自家屋内,他才稍微的安心了一些。

……

一周后,贾东旭偷鸡给自己媳妇儿吃,最终导致禽坏辱流产一事儿。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如闫埠贵所预测的那样。

贾东旭因为过失杀人,被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

这也是看在他初衷是为了给自己媳妇儿吃顿好的,所以有一定减刑。

不过,孩子虽然没有出生,但他已经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只因为贾东旭的一时贪欲,最终导致孩子不幸流产。

这个责任,当然得他贾东旭来负。

至于易中海,虽说他全程都在帮贾东旭说话,甚至还扭曲事实。

但是,他毕竟没有参与偷鸡一事儿。

禽坏辱流产,也跟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所以,他自然是不需要法庭的。

也就是说,他不用负任何的刑事责任。

不过,他多次扭曲事实,让整件事儿变得复杂。

甚至还强行把禽坏辱流产的责任怪到何雨柱的身。

派出所于是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拘留一周。

由于易中海对何雨柱的名声已经造成了不少的损坏。

再结合何雨柱的个人要求。

最终,派出所让易中海赔偿了何雨柱五十块名誉损失费。

并且还要对何雨柱道歉。

道歉?

易中海,自然是应该向何雨柱道歉。

他每一次歪曲事实,都是对何雨柱名誉的一次损害。

因此,这是应该。

不过,名誉损失费才五十块?

这五十块,就能抵消别人中伤自己名誉的损失?

还真可以!

要知道,现在是1953年。

一碗普通的素面,也才不过卖三分钱。

按照一家三口人来算,一个月的正常开销也不过才三块钱。

五十块,那可是三口之家快一年半的开销了。

所以这一笔名誉损失费,可一点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