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前世今生,风轻雪吃过野兔肉,可没吃过野猪肉。
在乡下老家的时候,每逢秋收的季节,老家族中的叔伯兄弟忙完了,或者夜间总会骑着瘦长的摩托车,驱使瘦长的细犬,漫山遍野地逮兔子逮野鸡。
他们不为名不为例,逮到的野鸡野兔子多得吃不完,就送左邻右舍尝尝鲜。
野兔肉嫩,野鸡肉柴,吃的是个野趣,味道确实不错。
不过,风轻雪倒是听族中长辈说过年轻时围剿野猪的故事,有个比自己祖父年纪还大的族伯左腿就是被野猪顶断后落下的残疾。
他们都说,打来的野猪剥皮那叫一个费事,煮肉那叫一个废柴火,吃肉都费劲。
“我没见过野猪,也没吃过。”风轻雪回应陆江。
陆江打蛇随棍上,“等我回部队,侥幸打到野猪就找人熏制,给你寄一点。”
“那怎么行?”风轻雪可不觉得自己有这么大的面子,“陆江同志,打野猪那么辛苦又有风险,千万别因我这句话就去冒险。你们是军人,职责是保家卫国,而不是为了满足我这个小小女子的口腹之欲。何况,我并不想吃,就是对野猪有点儿好奇。”
陆江嘴里含糊应着,心里却决定回部队后抽空去山里为民除害。
难得可以近距离地接触,陆志远嘴巴也没闲着。
“丫头,你平时都爱看什么书?”陆志远坚信风轻雪是个有内秀的姑娘,也没打算问她能干什么家务,出工能挣几个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