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4章 法官:罗律师你辩他!怼他!你辩我判!把被告愉悦的抬走!(1 / 2)罗律师直播普法,你当段子手?首页

占市场份额都75%了,远远超过法定的1/2,还不构成垄断?

好家伙!!

我直呼好家伙!

这是多么逆天又扯的辩护?

对方面对罗律师的进攻!

祭出了反垄断的豁免情节!

用通俗的例子来比喻的话,就如同是精神病人砍了人,但是不犯法!

正常的普通人会受到惩罚!

然而精神病人却是特殊的情况,可以豁免处罚。

嗯!

看来对方对反垄断的各项细节了解的很深!

但是这家的垃圾公司真的好意思舔着脸说……

为社会做贡献,让所有的消费者都享受到了技术带来的便利?

Excuse me?

在搞笑呢!

在扯什么瘪犊子?

在说这样的鬼话的时候,不觉得恶心吗?

不觉得想吐吗?

这样的鬼话,请问你说给那些猝死的外卖骑手听,他们会同意吗?

说给那些加起来份额只有25%的同行业的外卖平台企业听,他们会同意吗?

说给在场观看这场神里的千千万万个外卖骑手的家属们听,会同意吗?

脸都不要了是吧?

没有任何底线就往自己脸上贴金是吧?

b子还要立牌坊是吧?

用假话来把自己都催眠的相信了是吧?

咚!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锤!

“被告方,你方律师口口声声说你公司的垄断协议是为社会做贡献,让整个社会的效率都提高,请问有证据吗?”

面对法官的询问!

“我方有相应的证据!”金牌大律师李律师,在这种关键的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说有!

“如果有证据的话,请当庭进行举证!证明其垄断协议造福了所有消费者!”

金牌大律师咬了咬牙,和旁边的外卖平台老板说了几声之后。

就在审判院提供的电脑上快速的登录外卖平台的内部管理网络!

然后把去年的财报给调了出来!

金牌大律师李律师把这一份财报隔空发送给书.记.员,书.记.员也同样投屏金牌大律师的电脑!

让所有人都能够看到他的举证!

外卖平台的财报的各种数据当中有一项数据是向全社会投放了多少個优惠券……

“法官大人请看,我方公司在去年一整年当中,投放了30多亿张优惠券,其优惠券的总价格加起来已经超过了200亿!

这足以证明了我方的协议中,让全体消费者受恵!

因此能证明我方虽然出现了市场份额过多,但是却属于垄断的豁免情形!”

金牌大律师说完之后用手擦了擦脸上的冷汗!

他真的是机智的一批!

在这样紧张的情况之下,竟然还能够拉扯出个像样的理由来辩护!

等回去之后一定要向外卖平台的老板狠狠的要一笔钱当成律师费!

坐在被告席上的外卖平台,老板很满意自家的狗腿子如此表现!

说的实在是太好了!

我公司向全社会发了那么多的优惠券!

让这么多的人受恩惠!

这明显就是符合垄断的过敏情节啊!

我公司是大大滴好人啊!

至于说起诉我公司占市场份额75%?

那是胡扯!

那是诽谤!

那是眼红狗在狗叫!

在垄断协议不构成的情况下就不构成垄断行为,那么更不需要去进行垄断申报…

完全合理!

合情!

且合法!

外卖平台公司的老板越想越觉得理直气壮!

越想越觉得理应如此!

我明明是大大的好人?我为什么在这里?

为什么坐在被告席上?

越想越委屈……

然后腿莫名的又抖了起来……

这种人的三观已经过于逆天!

超出了普通人可以理解的范围!

毕竟出生思维和正常人类的思维是不同的。

法官却不听信一家之言!

既然被告方提出了反驳意见,并且当场举证!

那么接下来……

“原告方,针对被告方提出的反驳意见,口口声称被告方所提供的协议不是垄断协议,并且不属于垄断行为,你方有什么异议吗?”

法官快速的把争议矛盾的点给总结了出来!

原告说完被告反驳,被告反驳完之后,原告再次反驳!

好啊,套娃当中的套娃!

但是在辩论环节当中就是这样,有来有往,有进攻有防御!

但是都要基于一个基础,那就是拿出证据来!

证据说话!

证据为王!

拿出来的证据!

得有证明力且合理合法!

像刚才金牌大律师李律师扯的那个理由就离谱!

虽然能够扯得上……

稍微有点拔边……

但是拿出来的证据证明力相当的弱……

整个辩护的过程就像是把两个八竿子打不到边的事情,硬生生的给扯在一起。

罗凯眼看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看向自己!

罗凯依然是嘴角挂着一副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的笑容!

只见他轻轻的弯了弯腰,挪了挪屁股下坐着的椅子!

靠近麦克风:“法官大人,垄断协议的豁免情节,首先的要求是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这是最核心的东西!

至于后一句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这是附带的!”

“原告方脱离核心的解释意,断章取义,只截取后半句不重要的话来为自己辩护,这未免太过于贻笑大方!”

“并且在此案当中,向消费者无差别的发放优惠券,这是被告公司的自发行为,这是商业运作方式!

被告方为互联网公司,在前期营业的时候疯狂烧钱,抢占市场份额,这是贵公司的商业行为!

而不能够成为本案当中让所有消费者都分享利益的情形!更不能够成为外卖平台公司以垄断协议的方式压榨外卖骑手的借口!

请问被告方如果没有和骑手的这一份垄断协议,你们难道就不烧钱拉客户就不发优惠券了吗?我看不见得吧。

被告律师刚才所辩护的话,简直是颠倒黑白,根本不足以采信和采用!

被告方的垄断协议不属于特殊豁免情形,因此构成垄断行为,”

罗凯当庭把相关的法律条文重述一遍,再把案件放进去解释一番之后……

旁观席上那一些学生们也回过味道来了!

说实话,一些要是不坚定的人,在金牌大律师又是说法律条文又是摆证据的情况之下,很可能会被带偏!

甚至观看直播审理有些网友还列举出自己在去年得到了多少张优惠券……

一些网友对这个外卖平台公司的敌意都不是那么重了!

毕竟拿人手软,吃人手短!

发到消费者手中的优惠券确实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按照被告律师所说的让普通消费者可以分享其中的利益……

可是这样真的对吗?

网友们总觉得怪怪的,但又说不出哪里奇怪!

就连在场旁观的那些法学生也觉得似乎很反逻辑!

更别提在网上观看这场审判的网友们了。

但是逻辑问题在哪里,出了问题又指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