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五章 有钱的日子(二)(2 / 2)红警之战神部队首页

可是毕业之后,他的经济情况并不怎么好转,过于贫穷的家底,让他很难短时间内摆脱贫困,反而是债台高筑。可以说,自从自己二十二岁参加工作时开始,一直到现在不惑之年,他刘森都是垒着债台过来的。对于借钱,刘森现在已经有一种极度排斥的感觉,因为他确确实实地已经被那向别人借钱的滋味给弄怕了。他再也不想借钱,可是很多的时候下,事情不能不办,钱不能不花,可是,自己却又确确实实地没有钱,因此,就只能去借钱,硬着头皮,厚着脸皮,揪着心肠,腆着笑脸。多的时候也就是五百六百,少的时候一十二十,他都曾经借过。而那一次一次的借钱,却也让他体验到了生活的艰辛和无奈,并摧残了他的自信和口碑,一度曾经让他的初会地位极其低下。而这些,就要成为历史了,马上就要成为历史了,因为现在,他刘森正在变得慢慢地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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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酒醒之后,刘森的脑袋还是昏乎乎的。胡乱吃了一点东西,他便来到了单位办公室里。而这个时候,刘森发现所有的人的看他的目光都跟原来不一样了,说话的腔调也跟原来大不一样了,所有的人脸上都陪着笑,在跟好几个人讨论问题的时候,别人也不再你原先那样,把他的话看得狗屁不是,时常还不等他说完,人家就已经把话题又转到别的地方去了,让他憋在了那里,脸红得像公鸡冠子一般而现在,凡是他说到的观点,所有的人都点头称是,都表示他的观点是那么地新颖别致,他的思路是那么地独到。偶尔也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对他的看法持有异议,不过那也不要紧,因为很快就会有别人出来替刘森解围,很快,那两个跟刘森意见不合的人便被淹没在了大多数人的声讨声中,最后只得草草收兵。

“千夫所指,无病而死。”直到现在,刘森才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社会,人类社会之中,最为可怕的东西并不是别的,而一人类本身,是自己的同类啊!还有一句话,在这种情景之下,也浮现到了刘森的脑畔:“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哈哈,真是至理名言,至理名言啊!

而在此前,在自己曾经借一分花一分的那些日子里,自己不也是经常受到这样的“优待”吗?几个人摆龙门阵,自己只有老老实实地听着份儿,顶多来上两句“对对对”,或者是“是是是”,或者就是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儿地赔着廉价笑脸,嘴里却是一个字也不敢说。偶尔自己心血来潮,而且自己心里的那个观点早已经成竹在胸,绝对没有丝毫问题的时候,自己的那个观点全也会拦不住地跑了出来,可是每当这个时候,别人的眼里便会向他投射出不可理喻的目光,然后或者是对他的那些本来应该是真知灼见的话语闻而不见,或者干脆给他来一句“去去支,你懂什么啊!”让他几乎都想要找一条地缝钻进去。如果是小孩子的时代,他也许会跟那些看不起他的人打一架,闹一场,可是现在自己已经是成人了,而且还是老师,自然不能采取那样的低级的处理方式。可是却又没有别的解决的办法,于是便只好采取阿Q的自我安慰法,在自己的心里对自己说道:“他娘的,有什么了不起,等老子以后有钱了,你就是求着老子跟你说话,老子还懒得理你呢!”刘森现在想来,当时自己还真是多亏了这种“精神胜利法”了,不然的话,自己还不知道会被气死多少回呢!

见到同事们都对自己如此的客气,刘森一时间还有点不习惯,仍然战战兢兢地赔着笑脸,小心翼翼地说着客套话,然后再兢兢业业地做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工作。直到他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之后,他的心才逐渐地平静下来,心里暗暗地体验着刚才众人对自己态度的转变。良久,他才在心里暗暗地骂道:“我草,真都是一群小人啊!见自己昨天晚上大破其财,挥金如土,这就马上改变了态度了!唉,人们啊,人们啊!”

不过,刘森虽然极端看不惯这些人的这种变色龙的行为,却不知为什么,自己的内心深处,对于这些人刚才的那种对自己点头哈腰的表现,心里感到一种莫名的欣慰感。而后,他终于沉下心来了,却忽然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姐姐,不知她们现在的生活好不好。嗯,不然,下午去两个姐姐家去看一看,因为自从去年春节的时候去过一次,他刘森已经有快一年的时间没有再去看望一下两个姐姐了。而在刘森的内心深处,两个姐姐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

中午吃过午饭之后,刘森跟妻子道了别(她由于上夜班,午饭后还得睡觉休息,准备晚上的又一个夜班),然后便走上了大街。

刘森先到银行里提出了三千元的现金。昨天他已经提出了五千元借给了同事方明,今天自己再提出三千元,自己的账户上应该还剩下七千多块钱。

刘森当时还没有买车,甚至连驾照都还没有考,原因当然很简单,就是因为自己没有钱啊!当然了,同在自己通过这样的一个秘密渠道能够挣大钱了,学驾照,学出来之后,再买上一辆小车开着,这个计划,其实已经在他的头脑里转悠着了。

刘森带着那三千元的现金,找了一辆出租车,然后便向着大姐家的方向驶去。

路上,刘森掏出了手机,给学校里打了一个电话,算是请了假了。然后,他便闭上了眼睛,让思绪随着汽车那“刷刷”的行驶中所发出来的声音,慢慢放飞。

大姐家,曾经是刘森小时候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大姐结婚的时候,刘森也就是只有六、七岁的光景,正是顽皮淘气的时候。大姐家的村子名叫马家,紧靠着一条国道205,而早在那个时候,那条国家级的公路上便是大车小辆的来往不息,这让对于汽车极端感兴趣的刘森大开眼界,每每想过眼瘾了,便想起了大姐家。于是一有大人去大姐家办事,他便死乞白赖地跟了去,而且经常一住便是好多天,几乎快成了大姐家的常驻人口了。而在那个时候,由于刘森的年龄很小,因此大姐和大姐夫几乎就是把自己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看待的。直到后来,大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而刘森也逐渐地长大了,这才渐渐地明白了,大姐家并非是自己可以永住的乐土,从那以后,刘森才逐渐地不再去大姐家去住了。不过,小时候的那段在大姐居住时的情景,却永远地烙刻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无论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