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门处站着一位青年大汉,壮熊一般高大的身材,他一只脚踏进院子,左手提着一只鸡,右手握着菜刀。
未进门大汉便热情地喊着:
“陆小弟陆小弟,我来看你了,诶,陆小弟你起来了呀!
你带回来的那位小姑娘现在怎么样了?醒了吗?
我看她身子虚弱,这只鸡炖汤给她补补,算是我这个房东送你的礼物。”
此人正是陆晨的房东周大壮,二十八岁,单身壮汉。
俗话说相由心生,面相也能反应一个人的心性,以陆晨的眼力来看,这周大壮的淳朴热情就是刻在了脸上。
对比通财街住户行人的冷漠,真实差别巨大。
昨日他在通财街救人时试图让路人搭把手,无人响应也就罢了,还纷纷退开,仿佛自己与那乞丐女孩是蛇蝎,唯恐避之不及。
不过离开通财街以后情况就好了起来,在街上买菜的周大壮及时搭了把手,还把空着的一处宅院租给了陆晨,解决了陆晨的住宿问题。
没有多想,陆晨把周大壮迎进了屋里。
两人相谈甚欢,高兴的周大壮于是又下厨给陆晨做了顿丰盛的午饭。
“「生命」在上,真不敢相信在咱们金帆城还会发生这样的事。
在城主大人的注视下,金帆城的大家都应该吃穿无忧才对,竟然会发生小孩当街乞讨还差点死掉的事情!
这其中肯定有什么猫腻!”
中午,陆晨所住的院落里,名叫周大壮的壮汉将酒杯拍在桌上,语气愤懑。
对面,认真干饭的陆晨叹道:“未曾想到周大哥的厨艺竟如此出色,不愧是任职城主府的大厨。
对了,周大哥是「生命」的信徒吗?我出生的丰收乡都是「丰收」的信徒,「丰收」与「生命」是一家,咱们也算是一路人了。”
陆晨现在对周大壮的好感度直接拉满,这一桌子菜荤素兼备、色香味俱全,让他食指大动。
天知道他在丰收乡吃的那些东西味道都是多么寡淡,而且基本都是蔬菜,加上出门后风餐露宿二十天,在吃的上根本没法讲究,陆晨感觉自己的嘴都要淡出鸟来了。
“呵呵。”周大壮尴尬地笑了笑,“我娘是「生命」的信徒,但我不是,我这样的厨子,常年杀鸡杀鸭又杀猪杀牛,「生命」的信徒哪下得去手。
不瞒你说,我娘知道我当了厨子,已经不和我来往了,好在我有个弟弟能照顾家里,我也放心,目前除了往家里送钱和家里人基本没什么接触。”
“那真是巧了。”陆晨夹了块鱼肉送进身侧小白狗的嘴里,大笑:“我家里都是「丰收」的信徒,但我不是,所以被赶出来了。”
“哈哈哈,那这样看来,我们倒真是同路中人了。”周大壮大灌一口酒水,笑道:“不过房租我可不会给你再便宜,一码归一码。”
“不需要。”陆晨大手一挥,毫不在意:“出门时家里给了我一笔钱,够付半年房租了。”
周大壮闻言瞪大眼睛:“就够半年?那你这钱还是省着点花,房租的话,看在你好心救人的份上,再便宜一点也不是不可以。”
“周大哥可不要小看我,挣钱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不信的话,你看好了。”
陆晨说着,端来一盆水放在桌边,又把小白狗放在水盆边,喊道:“白龙,表演一个洗碗。”
不错,白龙,正是陆晨给金色召唤卡召唤出的小白狗取的名字。
一身白毛,能够控水,取个白龙倒是又贴形象又霸气。
陆晨为自己的取名本事点了个赞!
白龙斜眼望着陆晨,乌黑透亮的眼睛里透着智慧的光芒以及无语。
但最终它还是挥了挥爪子,操纵盆里的水浮空流动,将桌上的一个瓷碗冲刷干净。
陆晨拿起那洗干净的瓷碗,摸了摸内壁,感叹着:“瞧瞧这洁净程度,摸摸这光滑度,我就算是把白龙送去酒楼当洗碗工,也能挣不少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