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初期港岛,街面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一种繁华喧嚣和浮躁的气氛扑面而来。
此刻李鑫迷茫的看着热闹的街头,矮骡子,时尚靓女,鬼佬等等,他怎么也想不通,仅仅参观了一间隐藏于深山的无名古庙,没想到天降暴雨,古庙年久失倒塌了。
等到他醒来,他已经站在炎炎烈日下,成为了一名正儿八经的军装,和一个名为“罗叔”的中年人组成搭档,正在巡逻着街道。
“鑫仔,你没事吧?我瞧你一天都有些精神恍惚,是不是生病了?”罗叔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打量着一副精神不振的李鑫,不由得关心,道。
李鑫揉着太阳穴,故作虚弱的问道:“昨晚睡觉可能吹了一点邪风,今天感觉整个人都混混沌沌的。”
罗叔闻言眉头一皱,想了想道:“行啦!下工时间到了,先到马记吃点东西。”
“如果你下午身体不见好,那我帮你向冯哥请个病假,让你早点回去休息休息。”
“恩,麻烦罗叔了。”
“臭小子,还和我道谢,食饭去喽!”
两人说笑着来到了一间名为雅记茶餐厅,此刻店内已经座无虚席,三名伙计不停的穿梭于大厅和厨房之间。
罗叔冲着店内的一个黄毛伙计,喊道:“小马,老规矩,一份叉烧饭,一杯柠檬水。”
“一份猪排饭,一杯橙汁。”
“两位阿sir稍等。”
不一会儿,小马端来了一了叉烧饭和猪扒饭,道:“两位阿sir,你们的叉烧饭,猪扒饭,那个饮料马上送来。”
罗叔拿起汤勺吃了起来,笑眯眯的对着李鑫,问道:“鑫仔,加入军装快三个月了,你有什么感想吗?”
李鑫右手微微一顿,感想?他有个屁的想法,刚醒过来就站在烈日底下晒太阳,对于前身的记忆都没有摸清,只觉得自己快要成为一头烤猪了,随口敷衍道:“那什么平平静静过一天,混到下工就是福。”
罗叔一听,面露笑容道:“不错,我们作为军装,每天的任务仅仅是巡逻街道,查抄车牌贴罚单。”
“说实话,我在这几条街道巡逻了五年时间了,基本上没有遇到过什么重大事件,仅有几次也就是矮骡子斗殴,可以说难得一见的宝地。”
“对于我们这些警署底层的军装来说,平平静静度过每一天,按时下班就是福气。当然,最好从当阿sir那一天,一直混到退休年龄。”
听到罗叔这番毫无志气的话,李鑫淡然一笑,心里并不感到意外,毕竟为鬼佬做事,可不至于拼命,混一份工资即可,道。
“罗叔,我看你天庭饱满,红光满面,明显一副大富大贵之相,想要混到退休,对你而言,简直轻而易举。”
哪怕林鑫话仅仅是安慰之言,罗叔听的心中亦是开心不已,笑哈哈的道:“哈哈,承你吉言。”
“滋滋……西阳大街发生金店劫案,收到信息的警员,马上支援。”
“滋滋……西阳大街发生金店劫案,收到信息的警员,马上支援。”
“滋滋……西阳大街发生金店劫案,收到信息的警员,马上支援。”
两人对视了一眼,罗叔按下胸前的对讲机,回道:“警员PC15123,PC24698收到。”
话毕,两人丢下碗筷第一时间冲出了茶餐厅,赶往案犯的街道。
街道上的行人惊叫着逃跑,偶尔几个大胆的记者和路人蹲在不远处,拿着手里的照相机对着金铺一顿猛拍。
随后一场“惊心动魄”的抢劫金行的戏码,在李鑫面前实时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