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两个女儿已经能独当一面,但现在叶家当家的,还是叶向红。
真遇上过年搬家之类的大事,都得长辈做决定。
“我以后想去京城发展生意,还想早点去那边摸索一下情况呢……”
叶梅有些焉巴地说道:“希望娘能同意吧。”
难得看大姐有气无力的样子,叶清月笑了,“就那么喜欢做生意啊?”
居然还会为了这事没精打采。
叶梅反问道:“你要是有个好机会,能学到更先进的医学知识,你去不去?”
叶清月点头,“当然要去。”
她现在的医术虽然已是世界一流水平,可学习这件事,不进则退。
她要活到老学到老,才能保证自己的医术永远是一流。
“我也一样。”
叶梅抓过叶清月的手玩,双目放空看着车厢顶,她道:“清月,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跟你讲这种肉麻的话——你带我进黑市做生意这事,好像给了我第二条命一样。”
“我也是做了生意后才知道,原来挣钱是件这么开心的事,在外头到处跑,累死累活也比在家闲着要好。”
叶梅刚离婚的时候,尽管面上很快装作没事,但不止一个晚上偷偷哭过。
哪怕知道吴振华是个人渣,可那毕竟是她第一个喜欢的男人,是她的初恋,是她的第一任丈夫,这份感情怎会轻易断掉?
或许这就是,道理全都懂,可仍过不好生活吧。
这话是叶梅听叶清月无意间提起的,也忘记了当时是聊起什么,叶清月才说的。
叶梅听到这话时,只觉得说进了自己的心里。
于是晚上又哭了一回。
可随着黑市生意越做越好,叶梅慢慢就不哭了。
最近,她甚至都快忘了有吴振华这么一号人。
在车上与霍老太太一起骂渣男时,叶梅发泄了心中最后那一丝郁气。
如今,她觉得体内一片清明,脑子里也只想着生意上的事,琢磨着以后到了京城,该如何把生意做大,给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
看着叶梅满脸的笑容,叶清月拍拍她的手,说道:“好吧,等回了家,娘要是不同意在京城过年,我陪你一起劝她。”
大姐离婚后,不仅找到了自己喜欢做的事,还有了远大的目标,她怎能不支持?
叶清月重活一世,只想家人与她一样,能肆意地活一回。
经过一天一夜的舟车劳顿,叶清月与叶梅拎着行李,终于是回到了家中。
叶向红早就给她们准备了饭菜,让她们洗洗手赶紧来吃。
瞧俩孩子累的,都快成游魂了。
叶枫也是忙前忙后给两个姐姐端碗添饭送筷子,就差没喂她们吃了。
一番狼吞虎咽后,叶清月与叶梅终于有了一些力气。
“还是在家吃的饭香啊。”叶清月感慨,尽管燕云做的饭菜不输她娘,可家里人做出来的东西,总是和外面有种不同的感觉。
“对了,娘,我们要跟你商量个事。”
叶梅开口,将去京城过年的事提了提,眼巴巴地看着叶向红。
叶清月也在旁边说道:“娘,等我高考后,我们总是要搬去京城的,今年过年去住一住,要是房子有哪里住着不舒坦,还能赶紧让人改……对了,给爹迁坟的事,我们过年时,可以去公园,提前画好墓碑的像。”
两个闺女轮番开口,叶向红就算有点犹豫,也被她们绕没了。
最后,叶向红稀里糊涂地点了头,说道:“你们这么想去,那就一起去吧。”
一旁的小儿子看起来也很想去京城的样子。
难得见三个孩子对自己提出请求,叶向红哪里会拒绝?
更何况,她们家如今,到哪过年都一样。